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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清理执法人员541名 临时工均注销执法资格

发布日期:2017-02-22 | 来源:商洛日报  刘婷 王倩 
核心提示:记者近日从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我市从去年11月底开始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市共排查行政执法人员7694人,清理不符合行政执法条件的执法人员541人,被清理人员一律注销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本报讯(记者刘婷 王倩)记者近日从商洛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我市从去年11月底开始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市共排查行政执法人员7694人,清理不符合行政执法条件的执法人员541人,被清理人员一律注销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安排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市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全面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严格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做好申领和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理工作的任务、方法步骤和时限要求,按照“谁申办、谁清理、谁收缴”的原则,采取部门自查和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清理。对各县区行政执法人员,由县区部门提出清理意见,经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初审后报市政府法制办复核;对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由市直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后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在清理中严格标准,精准识别清理对象,逐项核对人员信息,按照“两个凡是”的要求开展清理,凡是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等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一律清理;凡是工作调动、退休、离职和调离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一律清理。切实做到严谨规范,确保清理工作不留死角死面。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商洛政府法制qq群”和电话沟通等方式沟通协调。对清理对象,在注销行政执法资格的同时,一律收缴其执法证件。确因证件遗失或人员退休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不能收回执法证件的,由相关单位说明原因,力求清理的证件应缴尽缴。


经过认真梳理、审核、汇总,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清理工作。清理不符合持有省政府执法证件的人员385人,不符合持有国家部委执法证件的人员145人,同时持有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和国家部委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11人,收缴、销毁执法证件321个,对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22名工作人员全部调离执法岗位,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实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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