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垂询/商务合作
地方频道:
现在位置:首页 > 城事

《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发布 解决停车难

发布日期:2017-08-02 |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西部网讯(记者鄢山宇)8月1日,西安市政府网站对外公布《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西部网讯(记者 鄢山宇)8月1日,西安市政府网站对外公布《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该办法将从2017年8月28日起施行。办法中规定住宅区周边道路具备节假日、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设置动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建设项目无法满足配建车位可异地建设


记者了解到,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点。


办法中提到,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和交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的车位配建标准,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适时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公共建筑、商住一体的建设项目的停车场车位配建标准,应当明确公共停车位的配置比例。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停车场。确因地质原因,无法满足配建要求的,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所缺停车位数量易地建设。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当全部设置充电设施


《办法》要求,建设停车场应当符合停车场设计要求,配套建设照明、通讯、排水、排风、消防、视频监控、停车引导等系统,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交通安全和防汛设施设备,设置或者预留供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充电装置。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当全部设置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的大于二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当不少于总停车位的百分之十。


住宅区附近可设置动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住宅区周边道路具备节假日、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设置动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动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应当在现场公示停车时段、允许停放的范围、违反规则处理等内容。超过规定时间在动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或者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此外,办法中也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区、办公楼、体育场馆、影剧院、医院等建筑应当配建非机动车停车场(站)。共享单车经营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所属共享单车的停放管理,安排人员巡查,及时纠正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西安男泰医院“6.1儿童节”前夕走进儿童救助中心慰问困难儿童

“六一国际儿童节”---是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 …

国内合法的网上药店共580家,10年没美国1年开的多?

近日,有消息人士透露,以慢性病健康咨询为 …

奇闻:26岁男子将20厘米电源线塞进尿道,险酿悲剧!

2016年11月14日,陕西远大男病专科医院收治了 …

地方站:


 Tel: E-mail: QQ:
Copyright © .Inc.All Rights Reserve.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