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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35个进口抗癌药品主动降价

发布日期:2018-09-12 |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9月11日,陕西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就《陕西省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9月11日,陕西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就《陕西省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电影《我不是药神》让“仿制药”一词进入公众视野,相似的治疗效果、价格却远远低于原研药,这使得仿制药颇具“吸引力”。那么,仿制药是假药么?使用仿制药能否降低医疗成本和患者费用?陕西省又将如何提升仿制药质量,让群众充满信心?


9月11日,陕西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就《陕西省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解读,陕西省医改办主任、省卫计委副主任刘岭表示,随着工作方案各项举措的全面落地,能够切实缓解人民群众对仿制药的临床用药需求,降低医疗成本和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加快推进健康陕西建设。


仿制药不是假药 价格却是原研药价格的十分之一


“从临床使用的角度看,为保证临床疗效,尤其抢救危重患者时,很多医生不得不选择质量相对有保证的高价原研药。而对于一些用于罕见病、价格低、用量小的药品,目前在市场上常常又很难采购到,严重影响患者救治。”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主任封卫毅教授说,落实仿制药的鼓励政策,对于彻底解决药品短缺和降低医疗费用都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仿制药”是什么,是假冒伪劣药吗?


“仿制药不是假药,国际上仿制药的名称叫做‘非专利药’,在治疗效果、质量水平上与原研药品基本一致,是被法律认可的替代药品。”刘岭解释到。


“所谓的原研药,是指制药企业通过一系列的药物研究和临床试验,研究出的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治疗性药物。”陕西省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调研员刘学俊说,“原研药具有研发成本高、周期长、有一定的专利保护期和定价权等特点。研发者为了尽快收回成本,赚取高额利润,在产品上市时就把价格定的很高,从而导致原研药价格比较高。”


据介绍,原研的格列卫包装如果是0.1克和60粒的,一瓶大约的价格是1万元左右,一年就要花费是24万元。而如果使用相同规格型号的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一瓶价格在1400元左右,一年费用3.36万元,一年可节约20万左右。


加快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


今年7月18日,陕西省印发了《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提出通过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降低医疗成本和群众药品费用负担。


封卫毅认为,实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既能保证药品质量和疗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医药行业的发展水平,还能降低患者药品费用。“生产企业的积极性提高了,利润保证了,药品供应得到足够保障,这对国家的药品生产、使用等等,会产生良好的效果。”


高质量的仿制药并不是对原研药进行简单的复制,还要进行进一步的研发和创新。陕西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副处长范继红表示,鼓励和发展仿制药,要按照国家制定的《鼓励仿制药品目录》,以需求为导向,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要鼓励企业创新原研,提高质量,走向国际市场。


“这次出台的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对研发出防治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重大疾病新药,并在我省实施产业化的企业和个人,将采取以项目形式进行奖补,奖补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对在我省生产的国家《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企业,它可以不受销售增幅限制,直接享受当年同等规模的企业超销售奖励政策’。”范继红说。


陕西省卫计委药政处处长许力宁则认为,鼓励医院优先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可以促进原研药价格理性回归,减轻患者用药负担,节约医保资金支出,有利于企业升级改造,促进企业的研发和创新,提升药品生产质量。


许力宁建议,“在采购方面,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尽快实现挂网采购;在使用方面,公立医院要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优先采购和使用;在监管方面,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对不合理用药的医生进行监督和公示。”


陕西35个进口抗癌药品主动降价 平均降幅12.85%


据许力宁介绍,为尽快将进口抗癌药品降税政策体现在销售价格终端,让患者受益,陕西省卫计委在7月17日,通过省药采平台下发通知,要求进口抗癌药品在7月25日前结合零关税和增值税政策调整,重新申报新的挂网价格。


截至目前,涉及陕西省采购的45个进口抗癌药品,有35个药品申请主动降价,与陕西历史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12.85%;2个药品执行国家谈判结果,降幅为3%;其余8个药品企业申报因库存量较大等原因申请暂不降价。企业申报降价的价格从9月5日正式执行。


“同时,对前期国家谈判涉及的14个进口抗癌药品,陕西省已有8个产品在9月1号起执行谈判以后的价格,还有6个产品要等到9月30号执行新的价格。”


此外,为促使进口抗癌药品价格合理回归,减轻患者负担,陕西联合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4个省(区),按照公开公正、平等协商、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对91个进口抗癌药品,共同开展专项议价采购。


“本次14省同时开展省际间药品联合采购,在全国尚属首次,对于我们来讲是一种探索和尝试,我们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做好这次议价工作。”许力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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