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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9家企业超标排放被约谈 不整改将按日计罚

发布日期:2015-04-08 | 来源:三秦都市报 
核心提示:4月7日上午,陕西省环保厅会议室坐的满满当当,29家企业的副总或者环保处长坐在一起,脸上的表情并不轻松。他们所代表的29家企业,因为超标排放问题严重,被环保厅约谈,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陕西29家企业超标排放被约谈 不整改将按日计罚


环保厅约谈29家企业


4月7日上午,陕西省环保厅会议室坐的满满当当,29家企业的副总或者环保处长坐在一起,脸上的表情并不轻松。他们所代表的29家企业,因为超标排放问题严重,被环保厅约谈,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环保厅通报企业环境问题


会上,省环保执法局副局长胡世军介绍,近期,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全省2015年1-2月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进行统计汇总。依据监控数据,并经地市核实,今年前两个月,有29家企业超标排放问题严重,分别为西安市1家、宝鸡市1家、咸阳市5家、铜川市1家,渭南市4家、延安市1家、榆林市10家、韩城市6家企业。


约谈的这29家企业中,涉气企业25家,涉水企业4家。其中,最大超标倍数达10倍以上的企业就有11家。比如,兴平市的华陆水务有限公司,今年前两个月,出口日均值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为1006.696mg/L,而排放标准仅为50mg/L,也就是说,该公司此项排放超标19.13倍。神木县腾远煤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1-2月二氧化硫最大折算浓度为2388.119毫克/立方米,依照1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标准,其超标22.88倍;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浓度为1229.802毫克/立方米,也超标了5.15倍。陕西海燕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烟尘超标1倍,二氧化硫浓度最大超标19.84倍;氮氧化物浓度最大超标5.11倍。


“这次约谈的超排企业,有些是该淘汰的落后产能,有些是整改技术不到位,有些是处理技术远远落后。”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马小现分析,“目前,我省10W千瓦以下的小火电装机容量370W千瓦,台数165台,这些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企业普遍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针对这个情况,今年的陕西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下大决心坚决淘汰,确实没有能力上污染处理设施的,一律关停。另外,焦化行业,废气超标问题比较普遍,约谈的6家韩城市企业中,焦化厂就有4家。周至县污水处理厂之所以被点名,是因为该厂污水处理现在还采取十年前的生物过滤技术,那超标是必然的。”


企业承认环境违法并道歉


“不管是何种原因,已经形成了超标事实。今后,我们将吸取教训,保证现有设施正常运行,各种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彬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承认错误并表示,去年12月该公司已建好污染物治理设施,于2015年1月中旬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公司各项排污指标趋于正常。陕西三秦能源群生发电有限公司代表也认了错并承诺,回去后对超标情况查明原因,立即整改。将所存在的问题一一整改到位,做到达标排放。


环境,关乎我们每个人的生存空间。可是,为什么就是有企业一边高污染一边搞生产?省内的环保人士分析,部分企业负责人法制意识不强,缺乏社会责任心,对严峻环境形势认识不足,未能把环保放在应有位置,在项目建设中对环保基础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缺乏自觉性,能少投就少投,能偷排就偷排,还有一些企业只算经济账,不注重从根本上防止污染产生。


整改不达标将“按日计罚”


那么,针对这次约谈的29家企业,省环保厅开出了什么样的“处方”?


各市(区)环境保护部门要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各市(区)环境保护部门依据新的《环境保护法》从严、从重、从快对企业超标排放问题进行查处,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高限处罚,对长期违法排污的行为实施“按日计罚”。“到了整改期限,如果企业依然存在超排问题,那么它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接受按日处罚,另一个就是彻底关停。”马小现说。


什么是“按日处罚”?以前企业是一次性罚款,由于违法成本低,不少企业宁愿交罚款也要排污。针对这种情况,新《环境保护法》做出规定,只要企业违法排污不达标,违法一天就罚一天,上不封顶,以此监督企业认真治理达标排放。


记者了解到,这已经是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环境保护法》以来,省环保厅处理的第二批环境违法案件。


公布污染企业超标数据将成常态


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这一点,我们的企业做得很差”。马小现说的很不客气,“尽管我们一再要求让企业公布环保信息,但是到目前为止,如果想看企业的污染信息,只能通过技术手段才能看到。”马小现说,“企业从事环保工作的同志,要把企业环境信息的在线终端和手机相连,每天浏览七到八次。一个企业如果多个时段连续出现数据超标,说明这个企业的排污设施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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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明确,县级以上的环保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信息。“我们这次公布的是1、2月的数据,之后根据在线企业超标情况择机再进行公布,慢慢形成一种机制。今后,环保部门向社会公布污染企业超标数据将成常态,且由省级平台统一发布。”


与此同时,马小现呼吁公民关注身边的企业环境排放情况,提高环境意识。本报记者 石喻涵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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