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省物价局将召开陕西省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根据昨日公布的两套方案,用气量拟分三档,第一档天然气价执行现行居民气价不提高,第二档和第三档气价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2倍和1.5倍的比价关系确定。
用气量分三档
两套方案待听证
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实际,在对我省城市居民管道用气情况调查分析并进行重点抽样的基础上,按照统计得出分档气量相应数据,研究提出两套方案提交听证会讨论。
方案一:
第一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276立方米(月均23立方米)以下,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64立方米(月均55.34立方米)以下;
第二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276—420立方米(月均23-35立方米)之间,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664—1100立方米(月均55.34-91.67立方米)之间;
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方案二:
第一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336立方米(月均28立方米)以下,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704立方米(月均58.67方)以下;
第二档用气量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336—540立方米(月均28-45立方米)之间,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704—1100立方米(月均58.67-91.67立方米)之间;
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第一档气价
执行现行居民气价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我省第一档气价执行现行居民气价不提高,第二档和第三档气价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2倍和1.5倍的比价关系确定。阶梯气价结算周期均以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具备阶梯价格计量功能的预付费IC卡表用户,执行阶梯气价;不具备阶梯价格计量功能的按当年实际充值金额折算的充值气量执行阶梯气价,预购买量的IC卡表用户按购买量执行阶梯气价。
5人以上家庭
可申请增加气量基数
考虑到家庭人口多用气量大的实际情况,对5人(含)及以上的居民家庭,每增加1人可申请每档年度增加50立方米气量基数;为确保城镇低保人群生活不受阶梯气价影响,我省城镇低保户所有用气量一律执行第一档气价。
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后,燃气企业增加的收入,将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的规定,主要用于居民燃气表具改造、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减少与工商业交叉补贴等方面。我省方案的其他有关规定按国家要求执行。
第一档
执行现行
居民气价
方案一
(年用气量)
非独立采暖
276立方米以下
独立采暖
664立方米以下
方案二
(年用气量)
非独立采暖
336立方米以下
独立采暖
704立方米以下
第二档
与第一档气价
保持1.2倍比价
方案一(年用气量)
非独立采暖
276—420立方米
独立采暖
664—1100立方米
方案二(年用气量)
非独立采暖
336—540立方米
独立采暖
704—1100立方米
第三档
与第一档气价
保持1.5倍比价
方案一和方案二用气量
均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有建议 怎么提
省物价局按听证程序规定于6月10日将听证会议通知及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会参加人。公民对《陕西省阶梯气价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传真或书面形式送省物价局。
地址:西安市新政省政府大院省物价局
邮编:710006
电话:87291486 87294426 87292517(传真)
责任编辑: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