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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成食品安全大隐患 陕西新条例提升监管力度

发布日期:2015-12-16 |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2014年统计数据,陕西共有食品加工小作坊18072家、小餐饮32329家、食品摊贩9253户,大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和乡镇、农村地区,生产经营条件简陋、设备设施简单,隐蔽性、分散性和流动性强,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弱,往往成为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地甚至重灾区。”



    西部网讯(记者 敬泽昊 见习记者 郎俊琴) “2014年统计数据,陕西共有食品加工小作坊18072家、小餐饮32329家、食品摊贩9253户,大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和乡镇、农村地区,生产经营条件简陋、设备设施简单,隐蔽性、分散性和流动性强,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食品安全意识弱,往往成为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地甚至重灾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胡小平说。


     在12月15日召开的陕西省宣传贯彻《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胡小平指出由于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摊贩一直是陕西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在胡小平看来,这次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出台《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非常必要、十分及时,对提升陕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016年1月1日《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将正式颁布实施,胡小平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要深入开展《条例》宣贯活动,并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同时还要加强配套制度的建设。


    此外,还要在前期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摸排清查工作。根据条例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检查时间、检查频次和责任单位,对本地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实施监督检查全覆盖。


    在日常执法中,一方面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引导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合法经营,为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另一方面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附: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全文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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