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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纪委通报8起典型案例 多名村干部被处分

发布日期:2017-09-27 |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核心提示:近日,神木市纪委通报了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近日,神木市纪委通报了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 解家堡办事处石窑村党支部书记张光学骗取危房补助款的问题。2014年,张光学利用职务便利申请危房改造,但并未实施。2015年5月,在验收组验收危房改造情况时,张光学因自家的旧窑洞没有整修,将验收人员带到了邻居张某某家通过了验收。同年10月,张光学领取了1450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全部用于其家庭日常开支。市纪委给予张光学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 太和寨办事处永兴村党支部书记张拖平公款吃喝的问题。2015年6月20日,花石崖镇供电所工作人员在太和寨办事处张家畔小组改造农电线路后,张拖平组织部分村民和架线施工人员聚餐,共消费1792元,在村集体财务入账报销。市纪委给予张拖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违规消费资金。


    3. 太和寨办事处清水坪村党支部书记杜玉军公款吃喝和违规分配低保款的问题。2012年10月至2016年8月间,杜玉军多次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并消费烟酒,共计2705元。另杜玉军和杜桑塔小组组长杜某某将本组2013、2014年度低保户的低保款收回后平均分给村民。办事处纪委给予杜玉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违规消费资金。


    4. 高家堡镇桑树塔村村委会主任闫怀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016年11月26日,桑树塔村三组为该组中老年活动室落成举办庆祝活动。桑树塔村村委会主任闫怀义委托村会计用村集体资金以村集体名义给该小组礼金一万元,损害村集体利益。镇纪委给予闫怀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神木镇郭家塔村委会主任郭红亮挪用村民补助款的问题。2014年6月9日,郭红亮和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会计口头商议后将本村10户村民的蔬菜大棚补助款20000元,垫付了做巷道下水的工人工资,至今未给村民兑付补助款。镇纪委给予郭红亮党内警告处分。


    6. 沙峁镇呼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呼家庄小组会计呼支堂公款吃喝的问题。2015年12月4日,呼支堂组织村民呼某某、刘某某等十五人在“刘家野味”饭店聚餐,共计消费1120元,在村集体财务入账报销。镇纪委给予呼支堂党内警告处分。


    7.万镇镇新才湾村村委会主任兼金家湾小组组长刘怀玉挪用生态林补偿款的问题。2016年底,刘怀玉擅自将本组2015年和2016年生态林补助款3.6万元,用于支付自来水维修款和活动室工程款。镇纪委给予刘怀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中鸡镇牛定壕村会计王怀忠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2017年2月,王怀忠在未向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自有五荒地开办了两处煤泥厂,对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扰乱了煤炭市场秩序。镇纪委给予王怀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华商报记者 贺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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