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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通报5起违纪行为 密集“栽种”路灯被通报

发布日期:2017-09-28 |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西安市雁塔区纪委对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饱受社会关注的突击“栽”路灯责任人也被通报处理。

秦风网截图


西部网讯 今天(9月27日),西安市雁塔区纪委对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饱受社会关注的突击“栽”路灯责任人也被通报处理。


1、雁塔区丈八街道南窑头村党支部书记杨新建、村委会主任王少武,于2013年5月18日,以学习、考察为名组织全村53名党员公款旅游,并审批签字报销了学习考察费用共计42576元,2017年5月,杨新建、王少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雁塔区等驾坡街道月登阁村党支部书记张满生、党支部原书记张德本,在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组织旅游和接受开发企业安排的旅游;存在挥霍浪费公共资产;存在违规乱发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2月,张德本、张满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雁塔区丈八街道陈林村党员许新有、杨长喜,2016年10月,在陈林村启动城改拆迁期间,为套取拆迁补偿款,分别私自在西户路上突击修建密集路灯30根和120根,2017年6月,许新有、杨长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雁塔区鱼化寨街道石桥欣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赵军正,私自将由社区居委会统一管理的两间集体商铺交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2017年4月,赵军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翟家堡村时任副村长翟鸿昌、党员翟金河,捏造虚假信息,违规为他人出具村民宅基地权属鉴定证明书,2017年8月,翟鸿昌、翟金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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