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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通报3起违规案例 旬阳12人被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日期:2018-07-04 |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核心提示:据秦风网消息:近日,旬阳县曝光1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案例通报如下:

工作失职、虚列人工工资等 旬阳12人被党内警告处分


据秦风网消息:近日,旬阳县曝光1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案例通报如下:


1、城关镇下菜湾社区鲁绪勇在任社区二组组长期间,违规将集体资金50万元借他人使用。2017年8月鲁绪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出借的集体资金已收回。


2、赵湾镇王长沟村薛呈平在任该村一组组长和村监委会主任期间,长期扣留他人惠农资金兑付存折,侵占他人惠农资金;长期保管集体资金存折,且私自取用。2017年11月薛呈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3、桐木镇沙沟口村王义宏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超范围向群众摊派费用,违规收取群众入户费用于集体支出,加重群众负担。2017年5月王义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仁河口镇水泉坪村邓卓财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禁烧秸秆工作落实中监管不力,导致本村辖区大面积焚烧秸秆。2017年11月邓卓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小河镇中心村贺永义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导致本村其他村干部违规进入贫困户系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贺永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吕河镇桂花社区肖杰铁在任吴场村村文书期间,在负责原吴场村便民桥维修工程报账过程中,虚列人工工资。2017年12月肖杰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段家河镇李家庄村刘开叶在任该村三组组长期间,长期违规私自保管集体征地补偿资金。2017年11月刘开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8、构元镇樊坡村薛同文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政府落实农村低保工作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对低保资金被二次分配及违规挪用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2月薛同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关口镇铺沟村孙寿田在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文书期间,在通组路建设工程中,侵犯群众知情权,并以白条证明入账列支群众集资款。2017年12月孙寿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棕溪镇展元村杨才茂在任村主任期间,违规处置、列支集体资金。2017年12月杨才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蜀河镇龙池村杨义方在任村监委会主任兼六组组长期间,向群众摊派费用、违规收取群众电表更换安装费,侵害群众利益。2017年12月杨义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双河镇檀木村左自文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侵占集体退耕还林资金,安排村文书等人伪造修路合同,套取集体退耕还林资金。2017年12月左自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秦风网)


岐山通报3起违规案例 涉违规发放奖金、违规报销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释放严纠深治的强烈信号。近日,岐山县纪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案例通报如下:


1.宝鸡市岐山县中医院院长李雅平,2015年3月,违规用医院经费购买总价值18060元的劳保用品发放给职工;2014年7至2015年7月,违规购买水果、特产、食品等共计18363.5元,看望单位生病职工和答谢专家。李雅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宝鸡市岐山县故郡镇禹王庙小学原校长牟海峰,2013年至2014年违规发放月饼共计5687元;用公款支付个人手机1423元;2016年7月,在没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违规给教师发放奖金3000元。牟海峰作为时任校长,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苏天良作为财务人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牟海峰、苏天良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宝鸡市岐山县京当镇卫生院院长杨银军,2017年10月,违规为全院16名职工每人发放300元劳务费,共计4800元;2015年1月至9月,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话费609.3元。杨银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盯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秦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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