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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监察厅新增2监察室 增设纪检干部监督室

发布日期:2014-11-25 | 来源:华商报 作者:陈琳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官网秦风网了解到,省纪委、省监察厅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全部到位,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7个,同时增设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调整后办案机构和人员均占总数60%以上


从秦风网首页的“机构设置”栏目可以看到,调整后的省纪委监察厅内设17个机构,包括:办公厅(下设秘书处、综合处、行政处)、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预防腐败室。省纪委和省监察厅合署办公,省监察厅加挂陕西省预防腐败局牌子。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然设在省纪委。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本轮调整是在保持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总数“三不增”的前提下,通过内部调整,盘活存量,最大的变化是将省纪委监察厅原有的5个纪检监察室增加到7个,使办案机构和办案人员分别达到内设机构总数和人员编制总数的60%以上。


此次调整,还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司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


同时,在原有干部室的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原宣教室的基础上组建宣传部;将原有执法和效能监督室的职能整合并入党风政风监督室(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接下来,我省各设区市、区县级纪检监察部门也将相继启动内设机构调整。


30个省级纪委监察部门机构调整已到位


据了解,2013年4月和今年3月,中纪委监察部机关进行了两轮机构改革。对照中纪委监察部的改革,全国31个省(区、市)纪委均启动了内设机构调整。记者昨日查询中纪委网站“走进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系列报道”栏目发现,截至目前,除辽宁省尚未完成第二轮机构调整外,全国30个省级纪委监察部门内设机构调整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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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反腐专家、陕西省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郭兴全认为,本轮中央和省级纪检系统改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结合当前反腐形势,将党委的纪检职能和政府的监察职能整合,既加强了党的领导,也实现了合署办公。其次,加大了查办案件、惩治腐败的部门力量,也就是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总数、行政编制数和领导职数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更多的人力配置在办案岗位上。此外,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有助于严防纪检干部“灯下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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