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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丰 天朗等十几家地产商行贿 26套房产的西安国土资源原局长田党生获刑15年

发布日期:2020-05-07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核心提示:立丰海荣天朗等十几家地产商纷纷行贿,有26套房产的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田党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其一审判决书获刑15年。


     立丰海荣天朗等十几家地产商纷纷行贿,有26套房产的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田党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其一审判决书获刑15年。


      田党生今年62岁,礼泉县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2018年8月18日被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留置,2019年5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0日被执行逮捕。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罪,于2019年9月27日提起公诉,西安市中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西安市中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变更土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获取土地使用权、个人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徐某某、姜某某、郝某甲等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4652.386855万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2007年9月,田党生利用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西安和成置业有限公司在变更土地用途事项上提供帮助等.


      该公司股东徐某某为感谢田党生的帮助,将西安基尔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徐某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开发的秦岭北麓高山流水别墅项目一套别墅送给田党生,田党生表示接受,并委托设计公司对该别墅进行绿化设计、制作费用预算。经鉴定,该套房产价值为367.51万元。


      2.2010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西安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用地手续事项上提供帮助。2015年6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某将该公司开发的天幕阔景小区一套房屋送给田党生,田党生表示接受。经鉴定,该房产价值为377万元。


      3.2005年至2006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立丰(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办理用地手续事项上提供帮助。2008年10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颜某为感谢田党生提供的帮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售给田党生立丰国际购物广场一套商铺,田党生支付购房款26.0946万元。经鉴定,该商铺价值为47.82万元,与实际支付价格差额为21.7254万元。


     4.2007年至2010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办理用地手续事项上提供帮助。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骆某某,于2011年底和2014年底两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售给田党生九套商铺,田党生用价值170万元的购物卡抵做房款。经鉴定,上述商铺价值合计719.1万元,与实际支付价格170万元的差额为549.1万元。


      5、2016年至2018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莱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解决土地问题方面提供帮助。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为感谢田党生的帮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售给田党生莱安逸珲小区一套住宅和三套商铺,田党生以其妹田某甲名义支付定金129.88万元。2018年8月,张某某得知田党生被调查担心受到牵连,将4套房产折价1566万元出售给他人。经鉴定,上述4套房产价值1314.47万元,与实际支付价格129.88万元的差额为1184.59万元。


      6.2006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西安华安置业有限公司在变更土地用途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感谢田党生的帮助,该公司股东孙某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售给田党生两套房产,田党生交付房款15万元。2007年底,陕西广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某某,为感谢田党生帮助该公司办理用地手续事项提供的帮助,送给田党生一套写字间。经鉴定,广丰大厦两套房产价值94.59万元,与实际支付价格15万元的差额为79.59万元;高新品阁写字间价值54.71万元。


      7.2010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陕西广晖置业有限公司在办理用地手续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感谢田党生提供的帮助,陕西广晖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售给田党生一套商铺,田党生以他人名义支付了购房款208.137545万元。经鉴定,该商铺价值为505.43万元,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为297.292455万元。


      8.2009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西安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办理用地手续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感谢田党生提供的帮助,西安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某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售给田党生房产一套和车位一个,田党生以他人名义支付房款138.778万元。经鉴定,上述房产及车位价值324.48万元,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为185.702万元。


     9.2009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用地手续事项上提供帮助。该公司总经理张某甲为感谢田党生提供的帮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售给田党生两套房产,田党生共计支付购房款334.424万元。经鉴定,上述两套房产价值510.25万元,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为175.826万元。


    10.2016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承诺为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公司在办理用地手续事项上提供帮助。该公司董事长郑某某为请求田党生为该公司开发的项目提供帮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售给田党生两套房产,田党生共计支付购房款72.805万元,并同意田党生用红木家具折抵房款,田党生以83.9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郑某某红木家具一套。经鉴定,上述两套房产价值119.28万元,实际支付72.805万元,少支付46.475万元;红木家具当时的市场价格为57.88万元,实际销售价格83.99万元,多收取26.11万元。低价购买两套住宅、高价出售红木家具的实际支付、出售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共计72.585万元。


     11.2007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陕西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获取土地使用权事项上提供帮助。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为感谢田党生提供的帮助,于2008年4月在广东省珠海市出资400万元购买一套房产送给田党生,后田党生用伪造的“田生民”身份证签订了购房合同。2012年11月,田党生又以购房款不够为名向王某索要200万元,田党生将该款用于购买股票。


      12.2011年1月,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向陕西志诚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甲索要195万元。孙某甲为使该公司顺利办理相关土地手续,于2011年1月30日及8月24日将195万元转入田党生实际控制王某银行卡中,田党生将此款用于购买枫林华府商铺。


     13.2007年9月,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向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董事李某某索要60万元。李某某为感谢田党生对该学院办理征地提供的帮助,将分别存有20万元和40万元的两张建设银行卡交给田党生,田党生将上述60万元用于支付枫景观天下商铺购房款。


     14.2011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承诺为西安吉源房地产集团开发有限公司在办理用地手续事项上提供帮助。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兰某某为感谢田党生提供的帮助并维持与田党生的关系,兰某某送给田党生一幅作者为刘文西的“黄土地老人”画作,并于2011年至2014年先后多次送给田党生14万元。经鉴定,刘文西画作市场价值30万元。


      15.2011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承诺为西安天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退还土地预出让金事项上提供帮助.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乙,在陕西宾馆送给田党生一幅王西京画作。经鉴定,该幅王西京“仕女图”画作,价值15万元。


     16.2008年至2011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陕西贝斯特物流有限公司在办理用地手续事项上提供帮助。2008年7、8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丙请田党生在贝斯特物流公司餐厅用餐后,送给田党生美元20万元,折合136.256万元。


     17.2005年至2018年,田党生利用其担任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西安市国土资源系统29名公职人员借节假日给予的财物共计228.5万元及价值8万元的购物卡。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事实


     田党生其妻李某甲系西安市莲湖区土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其女田某系西安市碑林区经济贸易局工作人员。田党生家庭存款、房产等财产共计3013.157572万元,家庭累计支出人民币1961.755557万元,合计人民币4974.913113万元。上述收入及支出中,能够说明来源的部分合计人民3774.506716万元,差额部分200.406413万元,不能说明来源。


     (三)滥用职权罪事实


     1.2015年10月,陕西成长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长集团)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占用西安市雁塔区潘家村三组该村土地31.1亩,建设东仪路蔬菜批发农贸市场。


     2015年底,田党生接受成长集团董事长尹某某的请托,在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查办成长集团违法占用农用地过程中,不履行职责,致使该案长期不能得到依法处理。


     2.另查明,调查过程中,田党生主动交代了调查组尚未掌握的收受徐某某贿赂及收受西安市国土资源系统29名公职人员贿赂等受贿事实,办案机关调查过程中另发现田党生收受颜某等人贿赂及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事实。


     判决如下:


     1.田党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已缴纳)。


     2.人田党生受贿所得赃款4652.386855万元及田党生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的1200.406413万元,依法予以追缴。田党生退缴的1144.629157万元,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办案机关冻结田党生或田党生实际控制的上述住宅、商铺、车位(清单附后)及扣押的两幅书画作品,依法处置后上缴国库。


附1“行贿者”名单:


陕西成长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尹某某


西安和成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徐某某


西安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某


立丰(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颜某


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骆某某


莱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


西安华安置业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孙某某


陕西广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某某


陕西广晖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某


西安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某某


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张某甲


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公司董事长郑某某


陕西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


陕西志诚丽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甲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董事李某某


西安吉源房地产集团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兰某某


西安天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


陕西贝斯特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丙


西安市国土资源系统29名公职人员


办案机关冻结田党生及其家庭财产清单


附2办案机关冻结田党生及其家庭财产清单


1.位于西安市长安区东大镇罗汉洞村高山流水项目三期四区G3B-98号别墅一套;


2.位于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国际商务中心天幕阔景1幢11705室住宅一套;


3.位于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61号一幢10104室商铺一套;


4.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以西、雁环路以南10127室商铺一套;


5.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以西、雁环路以南10128室商铺一套;


6.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以西、雁环路以南10129室商铺一套;


7.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以西、雁环路以南10227室商铺一套;


8.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以西、雁环路以南10228室商铺一套;


9.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以西、雁环路以南10229室商铺一套;


10.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82号20101室商铺一套;


11.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82号20102室商铺一套;


12.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82号30105室商铺一套;


13.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大寨路6号11幢10203室商铺一套;


14.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大寨路6号11幢10204室商铺一套;


15.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大寨路6号11幢10107室商铺一套;


16.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大寨路6号6幢20601室住宅一套;


17.位于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79号1幢22206室一套;


18.位于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79号1幢22207室一套;


19.位于于西安市高新区科创路106号1幢10508室一套;


20.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长缨东路10101室商铺一套;


21.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翠薇路曲江6号小区16号楼16幢21801室住宅一套;


22.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翠薇路曲江6号小区9F1-9F144号车位一个;


23.位于陕西省宁陕县皇冠镇6幢2单元1层20101室住宅一套;


24.位于陕西省宁陕县皇冠镇6幢2单元1层10102室住宅一套;


25.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56号(山海一品居)1栋1单元1202室住宅一套;


26.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56号(山海一品居)地下室一层B101号车位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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