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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83.23亿元

发布日期:2015-07-29 | 来源:西安晚报 
核心提示:昨日受省政府委托,陕西省审计厅厅长李健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了陕西省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度省本级“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1.1亿元,降幅达23.9%。
      昨日受省政府委托,陕西省审计厅厅长李健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了陕西省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度省本级“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1.1亿元,降幅达23.9%。

 

  三公经费同比减少1.1亿元

 

  报告认为,2014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省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财税部门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各预算执行单位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条例,完善内部控制,严格预算约束,行政运行成本明显降低。

 

  2014年度省本级“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1.1亿元,降幅达23.9%,其中出国费下降12.3%,车辆购置运行费下降18.1%,公务接待费下降42.3%。会议费较上年减少1.31亿元,降幅达56%。

 

  陕西公车改革提前半年完成

 

  省审计厅对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检查。作为全国第一个上报公车改革方案并首批通过的省份,我省公车改革效果较为显著。同时,我省公务用车网络拍卖竞价方式,为全国公车拍卖处置开辟了一个全新模式。

 

  截至5月底,省级121个部门参改车辆3083辆,车改后保留1090辆,保留比例35%。截至6月底,省级共拍卖399辆车,成交总额2149万元,较评估价增值103.4%。全省十个设区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已经对计划取消车辆全部封存,比中央规定时间提前半年完成。

 

  个别县(区)挪用民生项目资金

 

  在对陕南地区移民搬迁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时发现:资金管理不规范,13个县(区)挤占、挪用、套取移民搬迁专项资金。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区)移民搬迁工程未招投标或虚假招投标,个别县擅自改变项目计划,个别县(区)违规使用土地指标。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县擅自扩大安置房面积,部分县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向搬迁户收取房屋协调费,管理费等。

 

  在对全省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部分市县虚报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个别市县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2个市县存在违规享受保障待遇问题,33个市县存在未及时发放保障对象住房补贴问题。部分市县的部分项目因规划不当、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致使一些保障性住房未入住等。

 

  10个项目核减工程造价9.06亿元

 

  对10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或跟踪审计,核减工程造价9.06亿元。主要问题是超概算或概算外投资;违规招投标;挤占、挪用、滞留资金;出借资金;少到位项目资本金;损失浪费或资产闲置等。

 

  对全省党政机关374个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全省各级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建设项目的相关要求,停建和压缩了一批建设项目,但还存在建设项目超标准、超面积,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停建项目善后处置不到位等问题。

 

  查出领导干部

 

  直接责任金额1.91亿元

 

  全省审计机关对1615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83.23亿元,其中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金额1.91亿元,主管责任金额10.75亿元,领导责任金额70.57亿元。审计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1人。

 

  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省政府已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正确认识审计结果,对发现的问题从严从快予以整改,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坚决杜绝各类问题再次发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和公款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乱发奖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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