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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将允许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发布日期:2015-10-30 |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记者 蒋建波 
核心提示: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根据自治区政府文件,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内蒙古将允许在校大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根据自治区政府文件,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内蒙古将允许在校大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据了解,按照内蒙古最新出台的政策,内蒙古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自治区各高校将设置合理的创业创新学分,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建立创业创新档案和成绩单。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鼓励高校设立创业创新奖学金,表彰优秀创业创新大学生。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发展资金规模,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标准。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人员,凭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比照国内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同时自治区加快完善创业创新课程设置,自治区各高校将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加强创业实训体系建设,各高校要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创新培训计划,探索创业培训、创业模拟训练、创业基地实训一体化的创业培训模式。


       此外,自治区将加强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定期组织举办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鼓励开展各类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活动,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创新成果、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专题活动和竞赛,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支持参与国内外创新创业大赛,为创业者与投资机构提供对接平台。制定完善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向社会开放机制,将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开放情况纳入评估考核标准,探索形成科技资源向全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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