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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要工程款 男子爬上高压线塔长达66小时

发布日期:2018-03-29 | 来源:三秦都市报  谢斌 
核心提示:彭某原系某工地一名钢筋工,因工程款纠纷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彭某提起上诉,二审未判决前,听别人说要用极端方式引起重视才能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为此,他爬上高压线塔



    本报讯(记者谢斌)彭某原系某工地一名钢筋工,因工程款纠纷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彭某提起上诉,二审未判决前,听别人说要用极端方式引起重视才能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为此,他爬上高压线塔,可就是因为这样的行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了彭某。


    2018年2月5日早上,彭某攀爬上了西安市未央区某村村口的一座高压输电线铁塔,并在铁塔离地5米处挂上讨债的横幅。群众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多次劝阻及警告,然而彭某继续攀爬至铁塔离地约20米处,坚持要收到钱款后才从塔上下来。


    期间各部门人员多次对彭某劝阻调解,消防人员、特警队员多次安排高空救援行动,彭某拒不配合,在铁塔上继续以极端方式表达诉求。为保证彭某的生命安全,包括消防中队、供电公司、急救中心、应急办等全市多个部门协同处理该事件。


    直到2月8日凌晨1点,彭某才从高压输电线铁塔上下来,时间长达66小时。在此期间造成某路段至未央区某村主干道封闭,电网停电3小时,导致六级电网风险68小时,周边饭店超市等个体商户营业受损,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近日,未央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实施了批捕。


    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办案检察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些行为都属于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检察官说,有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彭某为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竟攀爬高压输电线塔,此举不仅使自己面临危险,而且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彭某本人将面临刑事处罚。表达诉求要通过合法手段,想打赢官司,重视证据收集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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