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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二轮督查培训机构123家 15家存安全隐患39家停止办学

发布日期:2018-04-03 |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在首轮督查的基础上,西安市教育局于3月18日至19日再次派出督察组进行了第二轮专项督查,39家培训机构被叫停。

停止办学的39家培训机构名单。


西部网讯(记者 彭芬)为深入推进规范西安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遏制当前存在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不断加重的突出问题,在首轮督查的基础上,西安市教育局于3月18日至19日再次派出督察组进行了第二轮专项督查,39家培训机构被叫停。


据悉,本次督查仍采取不发通知、直赴现场、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和网上网下相结合形式进行,并对首轮督查的部分无证办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培训机构进行了回头望。此次督查组共随机督查培训机构123家,下发整改通知书54份。


督查中发现存在证照(办许可证、营业执照)不全、超审批范围办学等违规办学行为的培训机构58家(新城区11家、莲湖区11家、雁塔区11家、未央区8家、灞桥区9家、阎良区3家、蓝田县3家、鄠邑区2、高陵区2家),办学层次总体良莠不齐。


安全是督查的重要环节,督查中发现有15家(雁塔区1家、未央区8家、蓝田县5家、鄠邑区1家)培训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消防通道不畅通,有杂物,甚至有堵死现象,消防器材没有按照标准数量配备,有的消防器材验收不合格,甚至过期。个别机构人员密度大,没有逃生线路图,门禁管理制度松散。机构普遍缺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有37家培训机构(新城9家、莲湖3家、未央7家、雁塔11家、阎良区3家、蓝田1家、鄠邑3家)未按要求对授课教师任职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教师信息与实际不符,教师资格证不全。教师授课内容有超纲现象,无教案授课,授课内容未备案,课程设置不规范。在招生宣传方面有夸大宣传成分。个别培训机构没有公示收退费项目、标准及退费程序,没有公示举报电话。


本次“回头望”督查19家培训机构,其中6家培训机构正在积极整改(未央3家,莲湖2家、碑林1家),已完成整改10家(碑林7家、雁塔2家、莲湖1家),停止办学3家(莲湖2家、新城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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