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铜川讯(黄宪明 记者 王锋)根据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和《铜川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有关规定, 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铜川市公安局决定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措施。禁限行期间,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外,禁止低速货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运输等车辆在市区通行。据悉,这也是该市首次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措施。
《通告》中明确:禁限行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禁限行区域为城市建成区域所有道路。禁限行具体规定包括:禁止低速货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运输等车辆在市区通行;禁止燃油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在铜川市区域内道路上行驶,实施过境柴油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引导过境柴油货车经高速公路通行;限行20%社会车辆。
今日限行尾号1和6的社会车辆,禁限行区域为城市建成区域所有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