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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委副书记应永生:上东城回迁户年底或可办产权证

发布日期:2014-11-13 | 来源:春城晚报 记者 张勇 


11月11日,昆明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应永生到盘龙区开展接访群众工作,与群众零距离座谈,听取群众诉求。针对拓东办事处东庄村411户上东城回迁户无法办理产权证的问题,他现场敲定方案:要在本月内完成核查程序、进入公示,12月底前解决这一困扰群众的难题。


411户年底前解决产权问题


在龙泉街道办事处的会议室,群众反映的第一个问题是城中村改造回迁户无法办理房产证。拓东办事处东庄村的411户“上东城”回迁户搬进新房已4年,由于原住房土地性质复杂、老产权证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吻合、区划调整等历史原因,房屋产权证老证无法注销,不能办理新证,给居民的子女入学、贷款等带来不便。这些回迁户多次到市住建局、盘龙区政府走访。


对于老产权证因历史原因难注销的问题,应永生现场敲定方案:由街道办事处、住建部门牵头,通过查找原始档案、出具证明、公示、登报等手段予以解决,要在本月内完成核查程序、进入公示,12月底前解决这一困扰群众的难题。


酌情给予困难户补助


2009年,东华街道居民刘国英因其父亲所分的公房要拆迁,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未与相关部门达成一致,一直拒绝搬出公房,公房拆迁后,多年到处上访。接访中,刘国英向应永生反映了丈夫患重病、弟弟无工作、自己身体也不好等家庭现状和困难,解释了要求经济赔偿的理由。


听完诉求,应永生耐心解释了相关规定,并告诉刘国英,政府拆迁公房时对个人进行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拆迁过程中工作人员的不恰当行为,政府部门一定会给她一个说法。而对刘国英的实际生活困难,由民政部门根据规定给予补助。应永生现场要求盘龙区相关部门,对于拆迁时造成的损失要认真甄别、核对,酌情进行赔偿。对于刘国英生活困难的情况,在政策范围内尽力给予最大的帮助,减轻她的生活压力。同时要加强与刘国英的沟通交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要在1个月之内调解完毕。刘国英对这个解决方案表示理解和满意。


政府筹款支付工程欠款


应永生接访中还对某部门因筹资困难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的问题现场拍板:由区政府、办事处筹资,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施工单位的所有欠款。


在调解中,对于政府部门能够协调解决的问题,应永生现场敲定方案、明确责任单位、确定时间表,对于不能用行政手段解决的问题,便给群众出主意、想办法。例如,对某公司拖欠村民土地租金和工资的问题,应永生要求街道办事处“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约谈企业,要求企业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指导村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同时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村民“依法治村”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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