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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整治公园遛狗首次警告登记 二次罚款200元

发布日期:2019-07-03 | 来源:华商报 
核心提示:西安警方夏季犬类整治行动仍在持续开展。针对近期天气逐渐炎热的趋势,西安警方将对全市各个公园及广场进行重点整治,整治内容主要是针对不文明遛狗行为。


警方整治公园遛狗首次警告登记 二次罚款200元


    西安警方夏季犬类整治行动仍在持续开展。针对近期天气逐渐炎热的趋势,西安警方将对全市各个公园及广场进行重点整治,整治内容主要是针对不文明遛狗行为。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各级公安机关的限养办在查处过程中、将采取首次发现予以警告登记处理,如若遇到第二次,将依法处以最高200元的罚款。


    据西安市限制养犬办负责人介绍,依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城市广场、公园、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都是禁止携带犬只入内区域,当然,城市内禁止携犬入内的还有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幼儿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以及餐饮场所、商场、宾馆、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车小汽车等地。


    目前,西安有些公园对带狗入园会加以提醒、阻拦,但不少公园现处于开放式的,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现已通知各区县限养办,加大对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遛狗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据《条例》第五十五条,如若在上述禁止进入的区域被查到时,有养犬登记证的依法每只犬可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结合当下实际,将采取首次给予口头警告并进行登记违法次数,如若第二次查到,将按上线最高200元的处罚罚款;对查到无证者,当场没收犬只。


    对此,管辖西安唐长安城墙遗址公园的公安高新分局限养办已经行动起来。从7月1日起,每天早晨、晚间和午夜,到这个数公里长遗址公园进行查找,同时,也对辖区木塔寺公园、咖啡街等地段加强巡查,仅1日共纠正违章十多人次,收缴、捕抓流浪犬、无证犬6只。


    此外,公园遛狗不拴绳反映强烈的还有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市民反映该处晚上常有人在草坪放养大型狗,因为公园较大,一般工作人员赶来时对方已经走了。希望公园能够想办法加强管理。


    如果您发现公园、广场有遛狗现象,可拨打各区县限制养犬办进行举报,也可拨打华商报热线反映:029-88880000。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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