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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铜川女子离世丈夫公积金被人办卡签名冒名领取

发布日期:2019-07-17 | 来源:华商报 记者 袁小锋  
核心提示:铜川市民贾女士的丈夫高平2003年7月去世,但是2003年10月,以他个人身份信息办理的建设银行卡生效,2004年4月2日,高平这张建设银行卡上,被签名为“高平”的人取走现金7200元。


    华商报铜川讯(记者 袁小锋)铜川市民贾女士的丈夫高平2003年7月去世,但是2003年10月,以他个人身份信息办理的建设银行卡生效,2004年4月2日,高平这张建设银行卡上,被签名为“高平”的人取走现金7200元。直到2019年4月,贾女士才得知这笔钱是当年丈夫所在单位为高平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人都死了几个月了,还能办成银行卡?而且第二年还能自己签名取走卡里的钱?”贾女士表示,她和家人均不知是谁取走了这笔钱。


    “我老公已离世,还能办卡签名取钱,太蹊跷了”


    “这是我丈夫曾经留下的签名,这是我们查询到的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取款凭条上的签名。这俩字体明显不是一个人写的。”7月15日下午,贾女士出示了她手中的一些证据,也提出了她的质疑,“我老公已离世,用他身份信息还能办出银行卡,而且第二年还能签名取钱,我们一家人一点都不知道?这也太蹊跷了!”


    贾女士称,今年4月,她和儿子回铜川时,儿子偶然问起她,父亲生前有没有住房公积金。于是贾女士就向丈夫当年的同事打电话进行了咨询,对方电话里明确表示有住房公积金,只要在原单位开具证明就能办理领取手续。贾女士丈夫原在铜川市物价局,后因机构改革调整归到铜川市发改委。贾女士随后与当时在物价局工作的其他人员取得联系,表示想要取走丈夫原来的住房公积金,对方告诉她已经领走了,她对此感到非常诧异,“什么时候领走的?谁领走的?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呢?”贾女士表示,她和儿子是丈夫遗产的合法继承人,但是他们都没有领过,到底怎么回事呢?


    随后,贾女士将此事反映到信访部门,铜川市发改委也对其做了书面答复:“通过对原物价检查所2003年至2010年账目查询,未收到市住房公积金转来的高平住房公积金申请金额……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结果显示在2004年2月18日,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高平的住房公积金款共计7214.22元转入高平新区建行账户……”


    根据这个答复,贾女士到铜川新区建行进行查询后发现,在2004年4月2日,这笔钱被“高平”签名支取,“人都不在世了,还能自己签名把钱取走?”


    铜川市发改委:建议死者家属报案处理


    铜川新区建行相关工作人员在查询了当年办理的业务之后表示,2003年时,铜川市政府曾经集中为各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料都是提前收集上来的。“高平的资料应该也是在2003年7月他去世之前我们收到并进行了审核。到2003年10月这批涉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建行卡先后都办理完成并且生效,但中途高平去世我们银行并不知情。”工作人员解释,“加上在当时情况下,不足一万元现金,属于小额存取款业务,不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件,直接柜台办理就可以。具体是不是高平本人取走,现在无法核实。”


    建行工作人员表示,死者家属说之前他们根本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现在知道有这笔钱,却不知道被谁从银行支取,对此银行也感到很蹊跷,将会继续调查当年档案资料,希望可以尽快查清。


    据铜川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高平当年是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曾因患重病在西安治疗,当时是不是为高平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的建设银行卡,因为时间过去太久远已经记不清楚。但是死者签名出现在取款凭条上,在当时的条件下也是有可能的。“如果别人持这张卡去取款,只要密码对,或者身份证件对,银行也会要求取款人在取款凭证上签卡主人的名字。”


    铜川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到底是谁取走了高平这笔钱,他们建议高平家人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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