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何健 记者 李小刚)3月16日上午,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 宣判了一起涉疫情防控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虚假信息。被害人朱某与张某协商一只口罩售价2.85元,2月9日至10日,朱某先后多次向张某微信、支付宝转款共计188090元,事后张某切断与朱某联系。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188090元(其中,被告人家属代其退赔3807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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