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垂询/商务合作
地方频道:
现在位置:首页 > 社会

20天之内被约谈3次 滴滴在西安到底干了些啥?

发布日期:2020-05-12 |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5月11日,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双生分局3部门联合约谈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这也是20天之内执法部门的第三次约谈。


44b2c63421b5188f16f1d411ec391262.jpeg

西部网讯(记者 刘望)今天(5月11日),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双生分局3部门联合约谈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这也是20天之内执法部门的第三次约谈。


20天之内3次被约谈 滴滴:将加快合规速度


5月11日,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通过网约车监管平台发现,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违规向未取得网约车许可证的车辆派单。5月11日下午,管理部门向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下达了《约谈整改告知书》,责令滴滴出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不得接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禁止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派单。


对此,滴滴方面应西部网、陕西头条客户端记者询问时表示,滴滴平台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并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快合规速度。


4月21日和4月24日,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双生分局3部门因滴滴计划向不合规网约车派单,两次约谈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负责人均表示,将立即停止不合规车辆的上线准备工作,严格按管理部门要求依法经营。


无许可证网约车上路侵害乘客利益


约谈会后,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对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做了调查笔录,对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向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开具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这是西安市网约车平台和监管平台数据打通后,管理部门首次利用网约车监管平台数据为依据对网约车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网约车经营者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约车合法营运需要取得三项许可,网约车平台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三者缺一不可。不合规网约车处于监管之外的不合规网约车一旦上线,无法有效落实消毒防护和疫情排查要求,可能会影响整体疫情防控工作。


专家观点:没有获得网约车许可证即是非法营运


约谈会上,西部网、陕西头条客户端记者现场连线了交通运输部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首席专家徐康明教授。


针对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政府事务总监所称的“网约车虽无许可证,但车辆硬件标准满足有关规定”的观点,徐康明表示,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平台、车辆、人员必须获得相应许可,没有获得网约车许可证的车辆,无论其是否满足有关标准,都属于法定意义上的非法营运车辆。


徐康明表示,滴滴出行违规向不合规车辆派单的行为,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且劣币驱逐良币,严重损害行业合法经营者权益,造成守法公民越来越吃亏的不正常现象。此外,如果滴滴出行坚持向不合规车辆派单造成安全事故的,也应该承担主要法律责任。


另据记者了解,2019年10月19日,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上一渣土车与一小轿车相撞,导致小轿车司机和3名大学生身亡。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渣土车闯红灯。而事故中的小轿车是滴滴派单的无运营许可证的网约车,且车辆不符合西安市网约车准入标准。




地方站:


 Tel: E-mail: QQ:
Copyright © .Inc.All Rights Reserve.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