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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力争今年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七成

发布日期:2020-05-15 | 来源: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核心提示:5月15日上午,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在西安举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启动仪式,标志着我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5月15日上午,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在西安举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启动仪式,标志着我省“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正式拉开序幕。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交警总队总队长郭平社宣布活动启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银保监局、陕西省邮政管理局、人保财险陕西分公司和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出席启动仪式。



     据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因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导致死亡的事故在全部交通事故中所占的比例较高。同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不系安全带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几率也很高。为了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决定自5月份起至年底,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目的就是通过广泛宣传引导、行业自律约束、强化执法监管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力争到2020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



      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不断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场站、客运企业落实出站检查、提示告知制度,客运车辆驾驶人、乘务员在发车前和进入高速公路、出服务区等关键环节,按照相关要求向旅客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安全带宣传等音像资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同时,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


     发动各方力量普及安全头盔。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与爱心企业等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推动在用车辆配备头盔。积极联合当地工会等部门,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联合邮政等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结合即时配送行业安全守法承诺活动,督促快递、外卖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联合交通运输、教育行政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出租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及时整改隐患。



     加强执法管理,查纠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集市、学校、大型住宅小区等大流量路段和非机动车事故高发地点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定期向快递、外卖、客运企业通报违法情况,约谈、曝光违法突出的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以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为重点路段,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相结合,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在当天的活动现场,来自快递、外卖行业代表、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和一线交警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爱心企业给骑乘人员代表现场赠送并戴了安全头盔;公安厅交警总队向全社会发出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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