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垂询/商务合作
地方频道:
现在位置:首页 > 社会

保险公司原业务员诈骗老年客户170万 后赌博挥霍一空

发布日期:2020-12-30 |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90后姚某是宝鸡一家保险公司业务员,在从事保险代理销售期间,他对老年客户嘘寒问暖,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通过不法手段盗窃、诈骗客户170万元,除少量用于生活支出外,其余均通过赌博挥霍一空。


5c981edb085349f14cceb13c1a1d0bf3.png

庭审现场。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 通讯员 马晓龙)90后姚某是宝鸡一家保险公司业务员,在从事保险代理销售期间,他对老年客户嘘寒问暖,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通过不法手段盗窃、诈骗客户170万元,除少量用于生活支出外,其余均通过赌博挥霍一空。


12月24日下午,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宣判了这起重大盗窃、诈骗案件。被告人姚某因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姚某2016年9月成为宝鸡一家保险公司业务员,从事保险代理销售工作。姚某以销售保险为名,重点对老年客户嘘寒问暖,跑前跑后,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姚某以帮助被害人刘某某、杨某某等四名被害人(均为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保单贷款、退保等相关业务为由,索要被害人手机、身份证、银行卡进行操作,并要求被害人进行在线人脸识别,以被害人名义注册支付宝账号并绑定银行卡,通过秘密手段将被害人银行卡上的存款、保单贷款、退保资金转入自己的支付宝和银行卡账户,盗窃四名被害人资金共计86万余元。


同时,被告人姚某以为被害人代购保险产品、办理续保、归还保单贷款、预存保费享受高息分红等理由,骗取任某某、刘某、庄某某等十二名被害人向其转账、支付现金,骗取资金共计87万余元。被告人姚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违法所得共计170万元,除少量用于生活支出外,均通过赌博挥霍一空。


为提升案件宣传效果,避免更多的老年群众成为受害者,金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主动联系社区,邀请社区中老年群众及被害人代表等三十余人旁听宣判。宣判结束后,办案法官就投资理财中应当注意的问题、防盗防骗关键点向旁听群众进行宣讲,并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



地方站:


 Tel: E-mail: QQ:
Copyright © .Inc.All Rights Reserve.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