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发布好消息,今年,我区要不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
据了解,2014年,我区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加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同时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督导考核。全区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4.9%,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6.6%;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稳步提高;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加强,先后妥善处置12起突发公共事件;积极做好埃博拉疫情防控,完成西非疫区回国人员健康监控任务。
今年,我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后,各地要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快资金拨付,足额拨付经费。同时,要合理核定任务,新增部分确保向基层卫生服务和村医倾斜;要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要进一步整合卫生计生项目资源,落实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