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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围使用防腐剂 陕西省三家食品企业被查

发布日期:2016-04-12 |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杨明  
核心提示:陕西省食药监局近日抽检了饮料,粮食及粮食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等19类166批次产品,合格16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超范围使用防腐剂等问题。

    陕西省食药监局近日抽检了饮料,粮食及粮食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等19类166批次产品,合格16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超范围使用防腐剂等问题。

    据介绍,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西安童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8月5日生产的2L童皇果粒橙(橙汁味饮料)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苯甲酸;甘泉刺榆酿造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9月15日生产的刺榆牌370ml甘泉黄酒(8%v/v)非糖固形物、总糖不达标,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西安振龙调味副食有限公司2015年10月6日生产的振龙牌50g/袋生姜粉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省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分析,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防腐剂(主要是二氧化硫、苯甲酸、山梨酸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漂白和防腐,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糖精钠是增加食品甜味的添加剂,长期食用甜味剂超标的产品会危害人体肝脏及神经系统,不利于身体健康。


    目前,企业所在地西安、延安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整改情况于2016年5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记者 杨明)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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