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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河边电镀厂污染地下水 取缔又开张4人被拘

发布日期:2015-04-29 | 来源:西安晚报 
核心提示:昨日,在未央湖街办文家村,一家非法电镀加工厂被取缔,4名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拘留。据悉,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西安首起因涉嫌严重环境违法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灞河边电镀厂污染地下水 取缔又开张4人被拘


环保执法人员对废水进行现场采样


灞河边电镀厂污染地下水 取缔又开张4人被拘


执法人员调来铲车将非法电镀厂的生产设施拆除


本报讯 昨日,在未央湖街办文家村,一家非法电镀加工厂被取缔,4名相关人员被公安机关拘留。据悉,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西安首起因涉嫌严重环境违法被行政拘留的案件。而这家电镀厂的老板和家人知道废水有害,从来不喝院内的井水。


非法电镀厂距灞河仅百米


顺着灞河西路,这家非法电镀厂就藏匿在郑西高铁桥下的文家村。加工点占地约800平方米,距离灞河仅百米远,环境十分恶劣,远远地就能闻见刺鼻的废酸味。走进院子里,几个泛着泡沫的废酸池和废水池散发出的气味让人的喉咙和眼睛十分难受。


在废酸池旁边,堆放着二十多只装过化学药水的空塑料桶,一双胶鞋由于经常踩进电镀池已被腐蚀成银色。废酸池都和暗管相连,池子里的废水可以通过管道排到厂子围墙外面,地面已经变成黑色。而围墙外面是个渗坑,废水再通过渗坑慢慢渗到土壤里。“地下都是沙子,这些有害废水渗透到地下对地下水、灞河污染很严重。”现场执法人员说。


昨日,环保浐灞分局联合西安市环境监理处、市公安局处突支队浐灞大队、执法局等部门对该处非法电镀加工点的生产设施进行拆除,在剪断电线后,推土机推倒了厂房等设施。环保人员现场对水质进行采样,并对现场废水、土壤实施净化处理。


经营者从不喝院内井水


电镀厂老板姜某今年45岁,2013年和妻子王某在没有取得任何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办了这家非法电镀厂。昨日,姜某被带到现场,指认电镀池、暗管、渗坑等。工作人员宣读取缔通知书,姜某低下了头。


“电镀废水危害主要是重金属和酸性有毒物质。”环保浐灞分局工作人员张涛说,在酸性条件下,废酸中的氰化物会变成剧毒物质。必须先经过处理,才可排入水道或河流中。如果长期饮用含氰的水会出现头疼、头晕、心悸等症状。而电镀废水中的有害物质对人体皮肤、呼吸系统以及内脏都有伤害,会致癌。据了解,由于厂子空气质量实在太差,有的工人受不了,干两天就走了,姜某的妻子王某就曾因肺部疾病入院治疗。


姜某等人从暗管和渗坑排出的废水不仅污染了土壤,还污染地下水。执法人员说,电镀厂的人知道排出的废水有害,所以不喝院子里的井水,而是购买大量桶装纯净水。在姜某夫妇居住的屋子里,摆放着五六桶纯净水,还有没来得及使用的100多张水票。


若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位于未央湖街办文家村的这家非法电镀加工厂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取缔。去年下半年,环保部门对其进行过取缔,但没过多久换了个厂名,搬到原址附近,又死灰复燃。人还是那些人,因此环保执法人员对他们并不陌生。“以往对于这种没有手续的小电镀厂,我们只能采取取缔的措施,现在根据新《环保法》,可以将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拘留。”张涛说。据悉,今年1月1日起,被称作“史上最严”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其中,“行政拘留”“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被视为新环保法赋予执法部门的新利器,改变了以往执法的尴尬。


昨日,公安部门拘留了姜某和王某以及工厂的两名工人,随后还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根据新《环保法》规定,姜某和妻子将被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两名工人将被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待水质化验结果出来后,假如排放超标的程度构成刑事犯罪,责任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记者 高乐 图/记者 李念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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