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垂询/商务合作
地方频道:
现在位置:首页 > 要闻

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西安举行

发布日期:2019-11-27 | 来源:陕西日报 
核心提示: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西安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5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西安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静芝作的关于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检查组认为,法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推动了我省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法律执行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法制体系建设等。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宏贤作的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检查组认为,“一法一办法”实施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针对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建议要落实法定责任、持续推进改革等。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少林作的关于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制委员会认为,草案修改稿已趋于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并通过。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贾治国作的关于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条例修改稿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等,法制委员会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继续审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肇娥作的关于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修改稿就保护、管理、展示延安革命旧址等进行了完善,法制委员会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继续审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韩永安作的关于我省实施种子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修改稿增加了有关建立种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优惠扶持政策等规定。法制委员会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继续审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乔军作的陕西省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指出,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建议要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为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等发挥重要作用。


受省政府委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张宗科作了关于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保持了平稳向好发展的态势。今后要重点抓好法规政策贯彻落实、发展环境优化提升等工作,切实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受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厅长丁云祥作了关于我省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指出,全省资产管理迈上新台阶,下一步,将按照“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保障履职,监管有力”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受省政府委托,省农业农村厅厅长黄思光作了关于全省乡村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全省乡村产业蓬勃发展,下一步,将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等,持续夯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


受省政府委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韩一兵作了关于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光明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民政厅厅长郭社荣、省司法厅厅长王永明作的履职报告。


当天,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铜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有关人事议案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出席会议。


副省长方光华,省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教科文卫、“三农”、预算审查监督等有关方面咨询专家列席会议。


40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记者 秦骥 耿薇)




地方站:


 Tel: E-mail: QQ:
Copyright © .Inc.All Rights Reserve.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