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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 实现海关特殊监管区全国范围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2-05-27 |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核心提示:2022年5月27日,拉萨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8部委组成的国家联合验收组正式验收。


2022年5月27日,拉萨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8部委组成的国家联合验收组正式验收。此次国家联合验收组以视频会议方式听取拉萨综合保税区建设和预验收情况汇报,对隔离围墙、卡口、查验场地等基础和监管设施等进行视频检查。经过严格评审,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为西藏外贸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填补了西藏没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空白,是西藏首个集“入区产业、配套产业、多式物流、用工资源”一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020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拉萨综合保税区,位于拉萨经开区C区,紧邻青藏铁路拉萨货运枢纽,连接青藏公路川藏公路城市快速通道穿区而过,距离拉萨贡嘎国际机场40公里,区位优势突出、交通优势明显。拉萨综合保税区及其配套区域规划总面积为4.881平方公里,封关区域面积为0.84平方公里。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截至目前,全国除西藏自治区以外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68个,综合保税区156个,2021年我国综合保税区进出口5.90万亿元,同比增长23.8%,占进出口总值的15.1%,已成为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和参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支撑项、推进器。


据海关统计显示,2021年西藏自治区外贸进出口总值40.16亿元,增长88.3%;西藏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总值19.82亿元,增长38.4%。拉萨综合保税区正式封关运行后,将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助力西藏面向南亚通道建设与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实现有效对接。


海关将继续提升监管效能,积极参与推进拉萨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促进拉萨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打造西藏外贸经济新增长点。


(记者 孙树文 孔令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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