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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多小区燃气管网铺设多年成摆设 市民仍无法用燃气

发布日期:2016-08-26 | 来源:cfp 
核心提示:2016年8月24日,陕西汉中中心城市不少小区存在这样的情况:管网已经铺到小区好几年,有的人甚至已经交了燃气安装工料费,但天然气就是迟迟通不了,用气不便,市民叫苦不迭。




    2016年8月24日,陕西汉中中心城市不少小区存在这样的情况:管网已经铺到小区好几年,有的人甚至已经交了燃气安装工料费,但天然气就是迟迟通不了,用气不便,市民叫苦不迭。


    这事还得从11年前说起,汉中市政府通过招投标引进陕西新希望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公司”)到汉中投资开发建设天然气项目。中标后的新希望公司承担了汉中四县一区的城市天然气输配管网、输气干管及庭院入户支线等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然而,10多年来,汉中管道燃气市场却仍乱象丛生,企业争斗不断,居民用气困难。“生态立市”的城市战略与“燃气短板”的尴尬现状之间,矛盾不断加剧。汉中燃气项目建设的严重滞后,已成为了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颇受争议的招投标


    “投资了2500多万元,投产仅使用了4年时间,锅炉拆了,我们只有停产了。”何经理说,当她当着汉中市中小企业促进局相关负责人的面,询问燃气公司究竟何时能供气时,得到的答复却是:“一时半会通不过来了,考虑其他能源吧。”


    何经理是陕西国琳华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负责人,他们厂位于宗营镇打钟寺褒河火车站附近,占地60多亩,是一家生产沥青的企业。2010年开工建设,到2011年5月正式建成投产,前后投资2500多万元。


 “当时就没通天然气,我们建的锅炉,烧煤,通过了环保部门审批。”何经理说,2015年4月,他们突然接到政府部门通知,为了大气污染整治,必须在当年8月底前拆掉锅炉。


    何经理说,他们找过多个部门,看能否采取其他能源,例如天然气。就在拆掉厂内锅炉前,负责中心城区天然气管网铺设任务的新希望公司一位负责人和汉中市中小企业促进局相关负责人赶到了现场。“我问燃气公司,能否尽快通上天然气,但他们让我们考虑其他能源。”何经理说,除了天然气和煤,他们没有更好的选择,为此从2015年8月拆掉锅炉后,工厂全面停产。


    她却并不清楚,按照城市规划,早在2007年9月30日前,燃气管道就应该铺设到他们厂所在的“褒河片区”,并实现通气。但直到现在,中心城市部分小区管道铺设到位,却因企业矛盾而迟迟无法通气,造成居民屡屡上访;由于投入不足,褒河片区、圣水寺片区等“中心城市”甚至连管网还未铺设。随后,她才得知,这一切的根源,都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


    原来,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汉中市管道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公司”)和汉中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公司”)2家管道燃气企业开始在中心城区逐步引进管道液化气项目。


    2004年12月8日,汉中市政府部门下发《汉中市城市天然气特许投资与经营权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特许投资与经营权的范围为汉中一区四县(中心城区、南郑县、勉县、城固县、洋县)以及上述各县区间输气干管途经的相关城镇。其中明确,中心城市指的是汉中市中心城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域,包括汉台区、汉中经济开发区、褒河片区、铺镇片区、南郑县大河坎片区、圣水寺片区。


    2005年,由汉中市城乡建设管理局(现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汉中市住管局”)代表汉中市政府主持该项目的招标工作。


    经过一年多招投标,四川新希望集团获得了汉中中心城区天然气特许投资和经营权,由其在汉中设立的项目公司——新希望公司负责项目具体实施。但就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作为竞标单位之一的中燃公司便向汉中市城市天然气工程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去了异议书,直指招标程序不合法、不透明,中标企业新希望公司更是不符合招投标资格的企业。“我们也是竞标企业,全程参与了招投标。”管道公司总经理郭涛说,整个招投标过程充满了“玄机”。


    从那时起,汉中管道燃气市场关于特许经营权的争夺就没有停息,并持续到现在。11年来,由于企业争斗和“历史遗留问题”,汉中市民怨气较大。


    当年的招投标到底情况如何?6月14日,华商报记者找到了汉中市住管局下属的汉中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市政科科长李帆,得知来意后,他一口回绝了采访要求:“关于当年的招投标,我们不接受任何采访。”


    华商报记者仔细对比《招标文件》与汉中市住管局以及新希望公司最终签订的《汉中市城市天然气特许经营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发现其中多处内容不一致。


    根据《招标文件》,特许投资与经营权业务范围为上述地域范围内的城市天然气输配管网、输气干管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发展、运营、管理、维护、抢修及其他相关业务;而《协议书》中明确的特许经营业务范围为所有用户管道天然气输配管网、输气干管及庭院入户支线等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发展、运营、维护、抢修、抢险及相关业务。“招标的是城市管网建设,最后扩展到了庭院和小区,扩大了范围这是明显不符合规定的。”中燃公司一位负责人说。


    根据《招标文件》,特许投资和经营年限为25年;但《协议书》却为27年8个月,经营年限也被延长。“前期投资大,后期投入就少了;那时整个汉中市用气量很大,多一年经营年限收入就几何倍增加。”一位熟悉汉中燃气市场的业内人士说。


    根据《招标文件》,汉中市政府以城市地下空间有形资源和城市天然气市场的无形资源,拥有该工程项目和本次招标中标人在汉中市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10%的股权,并授权汉中市城投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这部分国有资产。但《协议书》中对此却只字未提。


    尽管中燃公司和管道公司都向主管部门提出了异议,但最终新希望公司还是取得了汉中一区四县的特许投资和经营权,并于2006年2月17日签订了《协议书》。当年11月1日,汉中市中心城区天然气工程正式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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