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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举报安康一干部大办婚宴 纪委称规定只针对一方

发布日期:2014-10-24 | 来源:西部网 


    10月23日有网友举报安康市张滩公平九年制学校支部书记屈某在其儿子的婚宴上大操大办,涉嫌违纪。10月23日西部网记者联系到张滩镇纪委书记张海峰,张海峰表示屈某在婚宴前后都按照规定到纪委备过案,但在婚宴过程中有无违纪行为还要进行进一步调查。

    婚宴有报备为三十桌

    10月23日,在安康某公众微博有网友匿名爆料称,“安康市汉滨区张滩中学(实为张滩公平九年制学校)屈书记兼校长(实为支部书记),10月6日在安康宾馆“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儿子婚礼,中华烟,一百多的西凤酒,现场收礼金。据了解张滩镇纪委共批示十五桌酒席,实际四十二桌。屈解释“张滩纪委批了他男女双方各十五桌,且他自己只有三十二桌”,酒席单价888元。”

    10月23日下午西部网记者就此事向张滩镇纪委了解,张滩镇纪委书记张海峰表示,屈某在10月6日为儿子举办婚宴确有其事,事前事后均有报备,“根据其报备情况,并未发现违纪情况,但我们会根据举报内容做认真的调查。”

    在一份有着张海峰签名批准的《关于子女结婚举办婚宴的请示报告》中,屈某表示婚宴会本着“厉行节约、婚事简办”的原则,共计举办30桌宴席。其中,双方各15桌。

    同时张海峰也像西部网记者出示了屈某填写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办理婚丧事宜事前报告表》和《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办理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其中《事后报告表》中宴请规模一栏中,屈某填写了亲属人数150,其他人数未填。

   张滩镇纪委:婚宴规模两方分开算

    2014年9月1日,安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规定》中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做了具体的规定。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按照干部管理隶属关系,履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包括姓名、职务、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婚庆宴席总数控制在15桌以内,丧事宴席总数控制在20桌以内,宴请参加人员限于本人亲属范围之内。”

    屈某在张滩镇纪委的《请示报告》中共计30桌的规模,明显与《规定》中婚庆宴席总数控制在15桌以内相悖。

    对此,张海峰解释,“我们给屈某批的是十五桌,就算女方家也是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至少也可以有十五桌,双方是要分开算的。我们这里的习俗,女方在结婚时需要单独宴请,所以两次宴请可以合起来一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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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纪委:合办可以为三十桌

    为了了解《规定》的具体解释,西部网记者找到发文的安康市纪委,安康市纪委教研室方主任说,规定只针对一方,如果双方均为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合办不超过三十桌就不算违纪。

    “安康有些地方确实有这样的习俗,接亲前一天,女方需要宴请亲朋,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合在一起办。规定是针对一方的,如果双方均为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一方均不能超过十五桌,合办不能超过三十桌,而且双方都需向有关单位进行报备。”

    “如果只有一方为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如果婚宴合办,在报备时需把婚宴双方情况都写明,且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方不能超过十五桌。”西部网安康讯(记者 陈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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