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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难丨市民买房遭遇开发商涉嫌合同欺诈

发布日期:2018-07-16 |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作者:李卓然 
核心提示:据统计显示,2018年上半年,西部网民生热线接到网友关于房产证办理的留言有800余条,据房产类投诉首位。


业主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编者按:据统计显示,2018年上半年,西部网民生热线接到网友关于房产证办理的留言有800余条,据房产类投诉首位。土地证造假、消防验收不过关、私自改变原有规划、开发商扣押房产证……在房产证办理过程中,开发商侵权层出不穷,购房者维权之路艰难。西部网、陕西头条持续关注房产证办理难题,呼吁这一民生问题能得到关注和解决。


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 谈起房产证办理问题,家住西安半坡十字尚东国际城小区的符女士心里十分焦急。她告诉记者,她于2012年购置的商品房到现在还没拿到房产证。不仅如此,在多次维权后,符女士发现,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房屋合同涉嫌欺诈,业主多次和开发商交涉也无结果。


开发商承诺三年内办证 却疑似合同欺诈


西安尚东国际城小区位于西安市灞桥区,共有17栋楼,3800余户,属于梁家街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


业主符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12年分期付款在该小区买了一套86.38平米的房子。购买时,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年内办理房产证。“至今已经过去近6年了,我们还是没能拿到房产证,小区很多业主的孩子也不能在学区内上学。”符女士说。


关于产权登记,购房合同中写明: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095日内办理权属登记,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人可以退房,出卖人需支付房价款的3%赔偿买受人损失。如果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则按已付房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然而,有业主却在维权过程中发现,他们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并不是房管局的制式合同。多名业主向记者证实,他们购房时开发商五证并不齐全,根本拿不到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


“当时售楼部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括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在内的其它三证都没有办。”业主符女士说,“开发商告诉我们,证件都在办理之中,很快就能拿到,我们就相信了。”


在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上记者看到,合同中并未显示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没有登记机关的盖章,也没有注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随后,记者通过西安市房管局网站进行查询,结果显示未能查询到合同相关内容,系统中也没有符合条件的预售证信息。


相关部门:项目不合法、手续也不齐全


尚东国际城小区房产证问题该如何解决?根据购房合同上的电话,记者联系到了小区开发商——陕西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现在房产证办不下来,主要是因为土地性质改变的问题。”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尚东国际城小区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性质一直属于划拨土地,而想要办理房产证,必须要把土地性质由划拨土地改成出让土地。“因为这个项目年限跨度长,2008年后相关政策也有所改变,所以土地性质到现在没有变过来。土地性质变不了,房产证也就办理不了。我们现在也一直在跟国土等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协调。”


随后,记者向西安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不掌握具体情况,如果他们迟迟办不了证,按工作经验判断,应该是他们的项目不合法,手续不齐全。”


由于尚东国际城小区属于梁家街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记者又联系了西安市城改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项目没有前期备案手续,也没有取得方案批复。“我们现在很多项目都是区上主导的,具体的细节怎么实施都由区上来决定,我们这边只做登记备案。”


灞桥区城改办工作人员则表示,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最近请假了,无法解答记者的问题。“我把这个情况记录一下,会尽快跟您联系。” 但截止记者发稿,仍未接到回复电话。


律师说法:业主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晨告诉记者,由于尚东国际城开发商在实际售卖中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该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马晨说,根据《解释》第九条规定,在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应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针对无效合同及房产证办理问题,马晨建议买房者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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