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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职业病 劳动者咋维权

发布日期:2021-03-30 | 来源:三秦都市报 
核心提示:3月28日,省卫健委、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省卫生产业监督协会等组织职业病防治专家,赴镇安县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进农村宣传活动。


3月28日,省卫健委、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省卫生产业监督协会等组织职业病防治专家,赴镇安县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进农村宣传活动。通过活动提高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和自我保护意识,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义务,树立企业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据悉,陕西省常见的职业病主要有煤工尘肺、矽肺、职业性噪声聋、一氧化碳中毒等,职业病是人为疾病,难以治愈,可以预防和控制。劳动者上岗前要做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或其他安全规程,作业时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及时复查相关职业异常项目,提高自己防护的意识。


活动咨询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有关部门领导、陕西阳光职业病救助中心向在场救助对象发放了慰问金和米面油等物资,并深入行动不便的病人家中进行了慰问。


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中应加强个人防护,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健康损害,应及时进行处理或治疗,防止病情的发展。劳动者如怀疑自己罹患职业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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