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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劝阻行人小便被暴打 南郑警方36天未立案

发布日期:2015-10-19 | 来源:阳光报 
核心提示:9月11日凌晨6时许,南郑县大河坎镇环境卫生管理站58岁失独环卫工人杨明秀遇见两年青人在路边的垃圾桶小便。杨明秀一句劝阻遭来一顿暴打。



    9月11日凌晨6时许,南郑县大河坎镇环境卫生管理站58岁失独环卫工人杨明秀遇见两年青人在路边的垃圾桶小便。杨明秀一句劝阻遭来一顿暴打。南郑县公安局大河坎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阳光报》记者采访时说施暴者找不到。《阳光报》16日的报道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而具南郑县公安局发布的情况说明显示,杨明秀被打报警后36天警方没有立案。实习记者 史超


    昨日,记者来到南郑县汉山镇杨明秀家采访。出南郑县城沿着乡间小路几千米就来到杨明秀家。杨家刚修好的三层楼房外墙和室内还没有粉刷。


    “这是2012年儿子在矿上打工死亡,矿上给赔的钱修的。”杨明秀说。


    记者来到杨家时,15岁的大孙子在做饭,二孙子在洗菜,最小的5岁的孙子完全没有失去父母的忧伤,在院子里一个人玩。出院多天,杨明秀的气色好了很多,头上的绷带已经拆掉。


    杨明秀告诉记者,她被打当时就给派出所报了案,刚住院时有警察来医院看过她,也没有多问啥,之后就再没人来看她。直到《阳光报》报道的当天下午(10月16日),派出所才来人详细问了她案发时的情况。


    “我按手印的口供纸写了6篇”杨明秀说。杨明秀丈夫告诉记者,杨明秀10月30日出院后他到大河坎派出所问过案情,一警察告诉他,等过三个月后让杨明秀拿住院诊断书再来所里。


    10月16日,《阳光报》报道的当天下午六时许,南郑县公安局在一贴吧发布情况说明。在说明中,警方证实:9月11日大河坎环卫工杨明秀的确因劝阻两青年街边小便遭其中一人殴打致杨明秀头部及右臂受伤。


    10月16日,南郑县公安局从有关媒体上获得信息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专赴大河坎派出所听取案情汇报,指导案件侦办,明确要求,重点督办,尽快破案等,该说明还特别指出,此案由分管局长现场指挥,抽调得力民警加强力量。但对于网友所提案发现场一青年警告杨明秀不要报警,“打人者是县长儿子”说明中没有提及。网友对此发表评论:案发三十多天警方不闻不问,怎么媒体报道后就如此重视?


    汉中市公安局法制科一工作人员告诉《阳光报》记者:“按照规定,群众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应开展调查,固定证据和询问笔录要先期进行。具体适用哪种法律手段要按伤者的伤情鉴定”。


    打人者到底是什么身份?公安机关迟迟未立案的原因是什么?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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