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荣成市传出一则骇人听闻的消息:原是荣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年前处置了100万元的抵债厂房;如今,该银行却要购买者邹本斌偿还千万余元的贷款,其中的奥秘真的耐人回味,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还的还原事情的真相。
荣成市冠龙水产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市农村商业银行抵债资产的情况报告
市农村商业银行:
荣成市冠龙水产有限公司购买你处原荣成胜利化工有限公司抵债资产,已于2010年11月29日双方签字生效,但对资产过户手续因第三方原胜利化工的原因未有进展,乙方多次找过甲方未果,直到2011年4月 9日甲乙双方与原胜利化工有限公司的法人才坐在一起,现将冠龙水产有限公司为购买抵债资产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甲、乙双方所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在2010年11月29日所签订买卖协议中的第三条:甲方出售的资产位于埠柳镇凤山路118号的建筑面积为8370.83平方米的厂房(有证)及其他附属工程2586.53平方米(无证)和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其中包括有证土地4076.23平方米,无证土地16880.85平方米)。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上述资产的出卖价格为人民币一百万元整(¥1000000.00元),乙方于签订之日起交付50万元,其余50万元由乙方于2011年12月31日前交齐。第七条:双方交接后,上述资产的一切维修费及过户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2、补充协议第一条,乙方以协议价格买受原荣成胜利化工有限公司抵债资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同时,表示同意贷款承担原由甲方员工郭庆江借王中进等10人242万元借款,并保证按期还本付息。
二、甲、乙双方谈判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参加的人员:甲方参加人员市农村商业银行付主任李岩、资产科科长乔忠;乙方参加人员市增达果蔬有限公司经理邹本斌、市农业局原副局长高夕汉。
2、甲方言称:许多费用和利息不好下账,多次做乙方工作,甲方并承诺乙方在资金方面以最低的利息给予支持,以弥补乙方所承担王中进等10人242万元的借款及利息和其他费用(财产过户费)。
3、乙方承诺甲方,资产接管后甲方需协助乙方在1—2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甲方答应。发展生产需资金支持1000万元,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付款500万元给乙方(甲方以按合同约定),余款500万元待生产用资,随用随时由甲方提供。
三、三方约定的内容
1、甲、乙双方约定签订后,甲、乙双方积极履行约定,甲方已付给乙方500万元贷款,甲方已转去王中进等10人的借款242万元,利息2.2万元,出售资产50万元,共计294.2万元。
2、乙方原计划固定资产投入200万元,扩大再生产,上新项目,但由于物价的上涨,所需原料及人工费用大幅度增加,原计划200万元相差甚远。
1、乙方购买抵债资产为甲方承担稳定资金王中进等10人借款242万元,胜利化工有限公司股东10万元,利息6.7万元(乙方借款20万元,利息4.5万元),财产过户费约20万元,甲乙双方各50%,需10万元,共计268.7万元。
2、乙方需支付的费用:乙方为甲方承担资金268.7万元,付抵债资产100万元,购变压器16万元,外扩土地5万,财产过户费约20万元,房屋修缮费7万元,共计416.7万元,这些资金的支出每年就是甲方给予低息待遇,利息也得20多万元。再加上流动资金这一块,每年的付给甲方利息粗略计算约60多万元。
六、需要解决的问题
1、尽管甲方一再讲主办此事的人员不会变动,但乙方始终担心,因此,甲方许诺乙方的优惠政策和乙方为甲方承担的费用,没有文字记载,大都双方口头约定,假如主办人员人事变动,政策有变,谁来承担乙方的损失。
2、甲方给乙方以低息利率弥补乙方为甲方所承担268.7万元,及贷款利息,享受待遇的年限未定。
3、乙方原计划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入需200万元,但由于乙方接手后将甲方提供的500万元,已付给甲方和将要逐步付给各方需42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只剩下80万元,再加上新建项目所需要的原材料上涨和人工费用的增加,原计划投入200万元,远远不够,现需投入268万元,需另增加固定资产投入200万元。原甲乙双方约定1000万元,现需1200万元。否则,乙方生产无法周转。
4、甲方需要牵头联系原胜利化工有限公司,早日将财产转户给乙方。
5、流动资金500万元,2011年5月收购海带将要启用,能否按时拨付。
综上所述,甲乙双方都是在相互有好的氛围中进行,乙方始终尊重和信任甲方,许多方面乙方明知担忧和担心的问题,都以大局为重,服从甲方,使问题得于解决,特别是有些费用甲方不能做账务处理的,乙方都听从甲方安排,乙方深信甲方会支持帮助乙方解决上述提出的问题和今后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所需资金支持与帮助的问题。望甲方给予答复和安排。
以上报告当否,请指正。
2011年4月12日
关于邹本斌建跑山猪场荣成农村商业银行欠资金情况说明
2014年6月份由于海南受骗事件,我去荣成农商行有事协商,可能是我多次给农商行(原信用社)背黑锅的原因,荣成农商行行长卢均平说让我出土地、山岚,他们出资金建跑山猪场,由我拿出施工预算书及方案预算各种费用140万元,他们拿到预算书的第二天就找分管财务的张建生行长与我签字以解决工人福利名义从我处购买苹果、跑山猪肉进行预付,以后再以工程进度进行分期付款。此项工程卢行长交由时任荣成市农村商业银行埠柳支行行长冷文强负责工程的质量及进度,冷文强行长非常负责几乎每天都到实地进行查看并每个月都要开支情况以及工程进度报告。而后由于资金迟迟不到位我多次去找卢金平行长解决剩下的资金问题,开始他有病住院不在单位为由,今天北京,明天济南,后天上海的,我打电话请示他说已经做好工作了,叫我去找农商行的监事长项新文解决,前后我去了能有30次,他们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眼看要到春节了而我把手中的资金全部投向了猪场,工人的工资还没有着落。我只好借了80万元的高利贷用以发放工人的工资,直到现在我付了高利贷利息40多万元,你们不让我上猪场,我又怎么能走到今天让我负债累累,猪场的总投资现在已经接近300万元了。你们的良心何在,是想让我雪上加霜吗?你们到底是出于何种原因在合同没到期的情况时看到我与公安局的事件后,你们马上起诉我?而法院又在主题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判决。在我与公安局产生意见分歧时,作为荣成市农村商业银行的行长卢均平多次就我与公安局的事件做工作让我放弃追缴海南的损失。其主要是为了让我不追究公安局的责任,后来我听说卢均平行长与时任荣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周玉镇是同出一村的老乡。
郭庆江2010年11月29日前在荣成市信用合作社埠柳分社任副主任,分管外勤以及全镇的贷款工作。
王中进等10人与郭庆江是贷款户与被贷户的关系(及郭庆江给这10户发放贷款).
郭庆江给王中进等10户老百姓分别以各种名义发放贷款,其中王中进、孙茂全、刘香山是以收购花生发放的贷款,刘昌岐是以收购玉米发放的贷款,刘军、鞠程远是以收苹果发放的贷款,王夕胜是以开油坊发放的贷款,董庆贵是以猪场发放的贷款,顾金胜是以石材厂发放的贷款,邹本斌是以冷库发放的贷款。
郭庆江掌握全镇的贷款人的命脉,所以他知道这些人什么时候还钱,他张口向这些人借钱谁敢不借?如果不借下次贷款他还会给批吗?他们这笔贷款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所规定的的不准以贷养贷、以贷养息的规定。而且还有严重的冒名顶替贷款,他们先用邹本会的名字贷款4年多然后再邹本会生病期间,眼看邹本会的生命即将结束时,他们又以各种名义和公正抵押引诱我我在2014年的12月4日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签字将该贷款转到我名下。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再就是我于2010年11月29日签字购得的原胜利化工集团的厂房,可信用社与2012年5月31日又逼我去荣成市信用社签了一个假的拍卖协议说他们只是做账用,用完后给我好过户,可是直到现在我多次去要他们又说拍卖协议没有了,只有复印件难道原件是天上飞来的吗?人间蒸发了吗?再有当年我卖处置资产时他们保证有完整的手续给我,然而后来在我单位又以荣成市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李岩、荣成农村商业银行埠柳支行行长张成军为代表的人,又逼我拿钱出来买原胜利化工集团法人孙茂平手中的土地证(20万元)变压器(16万元)无证土地(5万元),这些钱怎么能由我出呢?我当时据理力争,而李行长保证过后会给我找回来。可直到现在他们又有谁出来给我作证,给我出钱难道是我是我自愿购买,自愿送钱的吗?
2010年的4月份荣成市信用社行长的卢均平带领时任资料科的乔中到我公司后,让我接手埠柳信用社的不良资料及原副主任郭庆江的不良借款,当时我就说我不干,他们又找到市里的某位领导多次协商施压,并保证过后由他们全部给我找回来,再这样的情况下我迫不得已才在荣成农村商业银行埠柳支行里同意签下了这两份合同。当时有时任荣成市信用社的副行长李岩和资料科长乔中和埠柳支行行长张成军,及时任荣成市农业局局长高夕汉在场,所有这些他们如果当时不答应双倍返还给我,我又怎么会签下这份不平等的合同呢?
郭庆江2010年11月29日前在荣成市信用合作社埠柳分社任副主任,分管外勤以及全镇的贷款工作。
王中进等10人与郭庆江是贷款户与被贷户的关系(及郭庆江给这10户发放贷款).
郭庆江给王中进等10户老百姓分别以各种名义发放贷款,其中王中进、孙茂全、刘香山是以收购花生发放的贷款,刘昌岐是以收购玉米发放的贷款,刘军是以收苹果发放的贷款,王夕胜是以开油坊发放的贷款,董庆责是以让猪场发放的,顾金胜是以石材厂发放的贷款,鞠程远是以照相馆发放,邹本斌是以冷库发放的贷款。
郭庆江掌握全镇的贷款人的命脉,所以他知道这些人什么时候还钱,他张口向这些人借钱谁敢不借?如果不借下次贷款他还会给批吗?他们这笔贷款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所规定的的不准以贷养贷、以贷养息的规定。而且还有严重的冒名顶替贷款,他们先用邹本会的名字贷款4年多然后再邹本会生病期间,眼看邹本会的生命即将结束时,他们又以各种名义和公正抵押引诱我我在2014年的12月4日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签字将该贷款转到我名下。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再就是我于2010年11月29日签字购得的原胜利化工集团的厂房,可信用社与2012年5月31日又逼我去荣成市信用社签了一个假的拍卖协议说他们只是做账用,用完后给我好过户,可是直到现在我多次去要他们又说协议没有了,只有复印件难道原件是天上飞来的吗?再有当年我卖处置资产时他们保证有完整的手续给我,然而后来又在我单位又以荣成市信用社副行长李岩、张成军为代表的人,又逼我拿钱出来买原胜利化工集团法人孙茂平手中的土地证(20万元)变压器(16万元)无证土地(5万元),这些钱怎么能由我出呢?我当时据理力争,而李行长保证过后会给我找回来。可直到现在他们又有谁出来给我作证,给我出钱难道是我是我自愿购买,自愿送钱的吗?
2010年的4月份时任荣成市信用社行长的卢均平带领时任资料科的乔中到我公司后,让我接手埠柳信用社的不良资料及原副主任郭庆江的不良借款,当时我就说我不干,他们又找到市里的某位领导多次协商施压,并保证过后由他们全部给我找回来,再这样的情况下我迫不得已才在埠柳信用社同意签下了这两份合同。当时有时任荣成市信用社的副行长李岩和资料科长乔中和埠柳信用社信用社行长张成军,及时任荣成市农业局局长高夕汉在场,所有这些他们如果当时不答应双倍返还给我,我又怎么会签下这份不平等的合同呢?
尊敬的卢行长:
您好!
我是邹本斌,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我们单位所有职工及其家人对农商行这几年来所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最深深的谢意!
事情发展到今天这一步,我负完全责任。是我的盲目自大、自以为是,是我的挣钱心切、利欲熏心,是我的轻信他人、放松了警惕性而造成的。现在我眼看着诈骗犯李振学即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有可能受到最高的刑罚,即无期徒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作为受害人,我关心的不是判多少年的刑,而是关心500多万的果款啊。可现在我真的是束手无策了,伍佰多万元,至今分文没有收回,我是彻底崩溃了,如今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欲哭无泪,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我的心在流血,死的心都有了。我现在是四面楚歌,整天生活在恐慌不安之中。这伍佰多万是广大果农的辛苦钱和血汗钱,咱不能不给人家吧,你们农商行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咱更不能不还。我现在是寝食难安,常常是半夜醒来就再也睡不着了。我真的好后怕,害怕有那么一天我会死无葬身之地。我真心对不起你们,对不起果农。李振学将要宣判的事,我还不敢对果农说,怕再造成一次集体上访事件。这付担子太沉重了,完全彻底地把我压垮了。我现在是无奈又无助啊。
自从海南这件事发生以来,您也知道,去年我几乎没有收到多少苹果,想勉强发展那只有借。我把我家里所有的亲戚、朋友,能借的我都借遍了。就连两边老人的养老钱也都叫我借出来了。我也知道我这样是太不孝了,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每个月正常开支和利息就让我喘不过气来,家里住的房子能抵押的都让我抵押了,能卖的我也想变卖了。哎,谁让咱倒霉呢。
就在这样的状态下,我坚持了一年多了,老百姓天天上门要款,逼着我给他们还款的日期,可我哪知道什么时间能来款呀。所有能想的法子我都想了,能跑的门路也都跑了,现在就剩下一条完整的大路给我,那就是死路了。我当初为了早日翻身,让我的几个工人、哥哥、亲戚帮我收果,没钱给百姓的时候,他们就在咱家贷款发给老百姓,后来果也让李振学给骗了。果是咱卖的,咱自然得认账吧,所以我每个月还得付给他们利息。现在马上要到期了,可我上哪里去搞钱还呢。我也知道你们在诚心诚意地帮我,特别是您工作那么忙,还为我绞尽脑汁、想方设法来帮我,可我的包袱太重了,真的顶不住了,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财产抵给你们了。我再出去干点别的活吧,你们的钱不能打水漂,老百姓的果款、借款及个人贷款我更不能不认账。我会尽我的能力一点点地还他们,也请你们派人过来把这两个工厂接收了吧。我太累了,您看这样好不好呢?
卢行长,邹本斌求求您了!我给你写这封信的时候,我的手一直在抖,心在流血,眼在流泪。这是我干个体二十多年的血汗钱,这也是我的一生啊。救救我吧卢行长,这个月的利息我就没有能力交了。
荣成农村商业银行一步步设陷,已让邹本斌陷入举步维艰的地步。然而,荣成农村商业银行仍未收手,邹本斌从100万元购买抵债资产,再到翻倍偿还1600余万元的贷款,这不能不说荣成农商银行手段惊世骇俗。为了使邹本斌加速偿还,荣成农村商业银行竟倒打一耙,向法院状告邹本斌。
责任编辑: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