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被拐16年的王奎,王奎的家属对樊劲松万分感激。 通讯员 许传静 摄(资料图)
一部打拐题材的电影《亲爱的》当下在全国热映,赚足了观众的眼泪。但影视作品毕竟和现实有差距,《亲爱的》上映后不久,影片中一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就在网上引起热议。公安部门权威人士立即否认了电影中的说法。
对许多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孩子的丢失可谓是天塌了的大事。但孩子丢失后,家长到底该做些什么?找到孩子后又该做些什么?昨天,重庆晨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追逃打拐支队副支队长樊劲松。
“全社会都关注打拐工作,这是好事。但许多家长在孩子丢失后该怎么办,还存在误区。”42岁的樊劲松,14年来往返于全国各地,解救被拐妇女儿童,许多家庭的悲欢离合,在他心里都铭刻至今。
樊劲松
樊劲松从事打拐工作14年以来,曾荣立个人三等功6次、嘉奖4次,7次被评为市优秀公务员,先后多次被评为重庆市“青年岗位能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2013年3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误区1:孩子失踪超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
答:错,警方会马上立案,这24小时是黄金时间
电影《亲爱的》里面那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引起热议。很快,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就公开否认了电影中的说法。
“发现孩子失踪后,家长就该立即报案!”樊劲松说,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 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就规定:14岁以下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孩子丢失后立即报案,也可以让警方抓住最开始24小时寻找孩子的“黄金时间”,及时立案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