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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41个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发布日期:2016-08-29 |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陈艳 
核心提示:8月26日,记者从陕西省环保厅获悉,陕西省相关部门对2016年陕西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41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评价与考核。

    8月26日,记者从陕西省环保厅获悉,陕西省相关部门对2016年陕西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41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评价与考核。考核结果表明,被考核县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呈现出“总体稳定、稳中趋好”的态势。41个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县(区)由2015年的5个增加为11个,占被考核县域的26.83%,其中“轻微变好”的9个,为周至县、志丹县、宁强县、米脂县、吴堡县、子洲县、安康市汉滨区、白河县和商洛市商州区,“一般变好”的2个,为清涧县、石泉县;生态环境质量“变差”的县由2015年的6个减为1个,占被考核县域的2.44%,为吴起县(属“轻微变差”)。其余29个县(区)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占被考核县域的70.73%。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是从2011年开始,由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其目的是评估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引导和扶持县域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不断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我省共有7市41个县列入考核范围,涵盖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3类生态类型区。从本次考核结果看,今年我省被考核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趋好的县较去年明显增多,绝大部分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说明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转移支付资金发挥了其应有的功效,在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维持水资源供应,确保国家和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记者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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