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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建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三大制度 责任到人 

发布日期:2014-11-19 | 来源:阳光报 文锦 


本报讯 (记者文锦)今后,工程质量有问题将会及时准确地找到项目负责人。昨天,记者从西安市建委了解到,随着西安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活动的开展,西安市将建立起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负责制度。


“一个建筑工程涉及百年大计,质量安全事关社会民生及百姓切身利益。”据西安市建委介绍,当前开展治理的主要工作就是明确工程项目的五方主体责任人(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终身责任制的建立是通过建立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和信息档案三大制度来实现。即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同时将五方主要责任人的基本住处、责任承诺书等信息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保存。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将会及时和准确地找到具体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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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都将追究哪些责任呢?西安市建委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主要追究其经济责任、诚信责任、执业责任和刑事责任。诚信责任,将其不良行为向社会曝光,记入诚信档案中;执业责任,给予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终身不予注册等处罚。项目负责人有行政职务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不管现任人是否已经退休,还是离开原单位,都将依法追究其质量责任。”西安市建委负责人说,“在追究这五类人责任的同时,并不免除其他执业人员、企业法人等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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