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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后陕西医学本科毕业生须经3年培训才能上岗

发布日期:2015-07-07 |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作者:彭芬 
核心提示: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西部网讯(记者 彭芬) 日前,陕西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局、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医学专业毕业生在完成医学院校教育之后,以住院医师的身份在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性、标准化、规范化培训。


    医学生本科毕业后须接受3年培训 取得证书才能上岗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要采取“5+3” 培训模式,即完成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的毕业生,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


    对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从2020年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聘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必备条件;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培训对象到基层实践锻炼的培训时间,计入本人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累计服务年限;申请个体行医,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许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并逐步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作为必备条件。



 医学本科生取得证书后可申请考试 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


    《实施意见》要求,逐步扩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指临床、口腔、中医)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


    入学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以相关本科学历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养并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可自愿申请参加全国同等学历专业学位授予考试,达到国家学位授予标准的,经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培训期间基地发放生活补助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其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由原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及时缴纳或发放。培训对象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培训对象的生活学习补助低于所在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绩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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