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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已完成整村拆除201个 20余万村民转为城市居民

发布日期:2015-10-27 | 来源:陕西传媒网 
核心提示:当全国大多数城市仍在重点解决拆迁、建设等问题来推进城镇化时,西安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村拆除、安置先行、有形无形并重”的城改模式,已基本完成了改造重点二环内72个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并逐步由内及外进行着有序改造。目前,全市已完成整村拆除201个,回迁137个。



当全国大多数城市仍在重点解决拆迁、建设等问题来推进城镇化时,西安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村拆除、安置先行、有形无形并重”的城改模式,已基本完成了改造重点二环内72个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并逐步由内及外进行着有序改造。目前,全市已完成整村拆除201个,回迁137个。


在经历了有重点的大拆迁、大建设、大回迁阶段后,西安已全面有序的进入了群众回迁后的社会保障管理中,基本形成了改造工作的良性循环,将城市管理的难点变为城市发展的亮点,特别是随着城中村改造的深入,西安市的城市道路设施、排水设施和供暖、供气、供水、绿地、公厕等多项城市功能指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城镇化率快速提高,比2006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


做法 坚持体制创新不断完善政策


西安市委、市政府以敢为人先的精神,打破常规,2007年在全国率先成立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由市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改造范围内计划、建设等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由内及外,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原则,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制定五年改造计划严格执行。加快二环及城市主要节点改造,有序推动二环外到三环周边城中村项目展开;通过深入调研,认真研究总结,相继出台了《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等20多项文件,形成了较完善的改造政策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保障群众权益


强化政府主导实现对改造项目招商、规划、方案、实施、无形改造的“五统一”,来确保项目品质及改造整体水平;尊重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在改造前通过户代表会议制度,确定拆迁补偿标准,明确安置地块、楼位、户型等关键内容,在奖励期内实行二层以下“拆一还一、互不找差价”进行补偿,并明确安置群众一定比例商业,弱势群体安置不少于65平方米及安置房为全产权等优惠政策;从“有利于城市总体规划实现,有利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地区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城市功能完善提高”的原则,做好项目的定位和选择,通过经济测算,合理确定安置开发比及容积率,解决开发强度和项目经济需求的矛盾,集约、节约利用有限土地资源。


坚持安置先行确保按期回迁


按照高层30个月回迁时限要求实际,突破性地规定安置房建设实行总平图预审制度,可在符合方案、规划、消防、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先行动工建设,确保工期;强化市、区两级和项目单位质量和安全的管理责任,推行选派3-5名群众代表现场监督安置房建设质量的“阳光行动”;将安置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建立市级绿色通道制度,在安置回迁前,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提前列入年度城建计划,优先解决。同时提前细致周密制定回迁方案,在回迁中做到工作程序、选房过程、房源数量、收费标准的“四公开”,实现了群众“搬得走,回得来,住得安”的良性循环。


坚持有形无形并重强化社区管理


通过农民转居民,经济体制改革,撤村建社区,土地转性与有形改造同步进行的原则,将农转居群众全部纳入城市居民社会养老、医疗等保障体系中,目前,已有约20余万城中村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回迁安置的近90%的群众已纳入到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当中;针对回迁后的社区管理,西安市采取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有实力、价格低、服务优的物业公司管理社区。同时,规定每个改造项目无偿为改造后小区提供300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将原村两委会在完成无形改造后,按照社区管理要求,建立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股份制合作公司、监督委员的架构,逐步消除城中村中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


成效 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调整


记者从未央区杨家村、雁塔区齐王村了解到,杨家村改造项目中返还村民占地约40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的一座商业综合体,不仅将新增就业岗位约5000个,还将彻底改变原村集体出租土地兴办小企业造成的土地严重浪费、能耗大、效益低的状况,大幅提高村民收入。而雁塔区的齐王村,依靠社会资金改造总投资约37亿元,不仅有效解决了群众的拆迁安置补偿问题,据专业人士核算,预计可带动相关产业的产值达50亿元~70亿元,项目配套开发部分可增加各种税收72681万元,土地出让金20970万元、城建配套费8201万元。这些都将有效拓展了经济发展空间,增加了财政税收,投资拉动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据统计,2008年-2012年5年间,西安市纳入统计进行城中村改造的项目带动全社会经济总产出增加2353亿元,实现生产总值880亿元,占到同期全市生产总值增量的35.3%,拉动经济发展效应显著。


完善了城市基础设施


据了解,西安市回迁项目小区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雅。仅以碑林区为例,已经建成20个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6个派出所、2个街道办公大楼,改造后的社区全部设置了“四室三站一场所”,使回迁群众真正享受到了“市民待遇”。同时,西安市已完成拆迁的201个城中村,除改造综合用地外,无偿提供给大明宫遗址公园、火车北客站、汉长安城遗址等公益及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用地1.57万亩。提供城市代征道路及绿地6045亩,打通道路129条,停车位51.2万个,规划托幼125处、小学48处、中学12处,总占地约1920亩,促进多项城市功能指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城镇化率快速提升。


财产性收入成重要保障


通过城中村改造,使群众财产性收入大幅增长。村民普遍实现了房屋增值,财产性收入增幅巨大。西安市碑林区西荷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西何家村通过城中村改造工作,原集体资产由不到2亿元增长至目前近8个亿,原村民基本人均一套房,现在,村集体经济转化的股份制公司每年人均分红近3万元。据未央区统计,完成整村拆除的村民,人均补偿安置房屋面积104平方米,户均安置房面积349平方米,价值达223万元。据测算,被拆迁群众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比改造前普遍有所提高。据对未央区31个改造村摸底了解,人均房屋残值、过渡费、拆迁奖励等合计补偿现金13.2万元,户均补44.29万元,累计有160亿元资金补偿村民。


可以看出,“西安城改模式”下的城镇化之路,有效解决了农民在城市化中的“住房、长远生计、社会保障”等三大难题。“西安城改模式”在推动城镇化工作中起到了示范引路作用,更为全国的城镇化工作创出了一条新路。彭仕兵张艳芳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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