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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临潼导游 辽宁籍游客被列旅游"黑名单"

发布日期:2016-09-20 | 来源:西安晚报  杨明 
核心提示:日前,记者从国家旅游局官网获悉,两名“任性”游客因殴打导游,被国家旅游局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分别为3年和4年。



图片来自网络视频截图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 杨明)日前,记者从国家旅游局官网获悉,两名“任性”游客因殴打导游,被国家旅游局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分别为3年和4年。其中一起发生在我市的临潼区骊山风景区服务中心。


今年6月11日,辽宁籍游客姚某在陕西西安骊山风景区游玩时,向值班导游赵某问路时,因赵某的指引与之前他了解的线路不一致,便辱骂、殴打该导游致其受伤。通过调解,姚某向导游赵某递交书面道歉并赔付人民500元。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姚某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7日。


7月24日,江苏籍游客蓝某某在福建武夷山等候缆车过程中,因另一旅游团队的导游王某某劝阻其插队,双方发生争执,蓝某某殴打导游,造成王某某多处受伤并入院治疗。事件发生后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武夷山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蓝某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500元。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蓝某某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


据悉,为惩戒旅游不文明行为,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有22名游客和1名旅游从业人员被列入“黑名单”,西安无人被列入“黑名单”。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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