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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户口可在西安办护照 19个受理点可受理

发布日期:2017-07-21 | 来源: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  作者:宋雨 
核心提示:昨天(7月20日),西安警方再推新举措,从即日开始,户籍不在陕西的朋友们,也可以在西安办理护照了。

昨天(7月20日),西安警方再推新举措,从即日开始,户籍不在陕西的朋友们,也可以在西安办理护照了。


办理指南


昨天,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三秦都市报记者介绍了具体办理指南,分以下5种情况:


一、持有西安市居住证的人,可以在西安办理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及签注(“个人旅游”签注除外)、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


提交材料:身份证、居住证,其他申请材料与西安市户籍居民一致。


二、西安市户籍人员的非本省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可在西安市办理普通护照、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提交材料:身份证;与西安市户籍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申请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在西安市就业、就学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可在西安市办理普通护照、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提交材料:身份证;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在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申请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在西安市居住的60周岁(含)以上外省户籍人员,可在西安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提交材料: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申请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在西安市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员,可在西安市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台湾通行证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


提交材料: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申请换发、补发台湾通行证及申请再次同类签注的,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打印表格、照相、抽号、受理、收费开票、交费、收费确认。


全市19个受理点均可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未满16周岁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此外,陕西省内非西安市、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泾阳县、兴平市户籍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签注的,还须提交有效西安市居住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目前,西安市19个出入境受理点,均可受理。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详细内容,你可拨打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咨询电话:029-87275934。


记者宋雨 实习生贠怡欣 陈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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