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柳峥 张佳伟) 最近,西安市发布了《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其中关于中高考的内容引发社会关注,西安市教育局目前对其中部分内容作出更详细解释,我们来一起关注。
针对《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中考部分内容,西安市教育局作出详细解释,明确:2018年3月23日后新落户西安人口,回原户籍地参加中考录取后,可以再转学到西安上高中。具体的规定和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中考后转学问题
据了解,西安2018年中考报名时间为3月19日到23日。2018年3月23日(含)前已落户人口,已参加西安市中考报名,将于6月27日、28日参加西安市中考考试。2018年3月23号后新落户人口,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录取,建立学籍后,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可以转入西安市同层次普通高中就读。
二、具体办理程序
操作办理时,学生及其监护人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交新落户人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档案、学籍所在学校办学层次说明等资料到新落户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基教科办理手续。
如果您是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家有适龄子女要进入义务教育段学校上学,并且还不了解相关政策或存在疑问,可以电话咨询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入学办公室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