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垂询/商务合作
地方频道:
现在位置:首页 > 社会

陕西榆林一男子强奸亲女儿,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发布日期:2020-11-08 | 来源:陕西交通广播 
核心提示:女儿刚刚与未婚夫订婚,却遭到46岁父亲吴某某的多次猥亵及强奸,记者11月7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陕西省XX堡县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女儿刚刚与未婚夫订婚,却遭到46岁父亲吴某某的多次猥亵及强奸,记者11月7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陕西省XX堡县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5c9ea5f30f4b0859e875056d8f8a782c.png


公诉机关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4月6日晚,吴某某对刚刚从未婚夫家回来的女儿进行了猥亵,在随后的4月6日及8日,强奸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判决书显示,5月4日早晨,吴某某甚至曾想当着女儿未婚夫的面,对女儿进行强奸,随后吴某某女儿对未婚夫说出了曾经遭遇亲生父亲强奸的事情,并报警。据当地医院诊断的门诊病历和手腕伤害照片证明,被害人吴某某的女儿遭受性侵后曾欲割腕自杀。


XX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教育女儿为借口,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吴某某依法予以惩处。


同时,被告人吴某某用暴力、威胁之手段,强行奸淫女儿,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被告人吴某某为满足个人淫欲,违背伦理道德,两次强奸亲生女儿,犯罪动机卑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从重处罚。


鉴于被告人吴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跨省旅游恢复 2020年暑期来陕游玩指南请查收

7月19日,古都西安全面恢复跨省旅游,还推出 …

陕西一季度进出口增速全国第六

4月24日,记者从西安海关举行的2020年一季度 …

春节假期来西安 感受最具中国味的文化盛宴

再过不久,辞旧迎新的爆竹声又要响起。12月2 …

地方站:


 Tel: E-mail: QQ:
Copyright © .Inc.All Rights Reserve.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