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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处置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依法拆除村民房屋

发布日期:2015-05-12 | 来源:陕西日报 
核心提示:丹凤县商镇沙沟河村王某,因无法达成拆迁协议,致使商镇段从2014年10月停工至今。4月下旬,丹凤县多部门联合行动,对阻碍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王某的房屋进行依法拆除。

本报讯(通讯员周鹏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宁西铁路二线丹凤段,从2012年9月实施征地拆迁以来,得到沿线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550余户群众积极配合征迁。但是,丹凤县商镇沙沟河村王某,因无法达成拆迁协议,致使商镇段从2014年10月停工至今。4月下旬,丹凤县多部门联合行动,对阻碍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王某的房屋进行依法拆除。


在征迁过程中,省、市、县、镇四级机构的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曾先后20余次到王某家中进行商谈,并劝导其依法主张权益,但王某不予配合,拒不拆迁。为抵制拆迁,王某还在屋内及楼顶设置电猫、煤气罐、砖块、沙袋、汽油瓶等危险物品,并悬挂“誓与房屋共存亡”的横幅,采取极端手段妨碍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自2014年6月始,丹凤县政府依法对王某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向其送达,但王某仍然拒绝拆迁。


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宁西铁路二线建设,竣工通车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丹凤段5月底前完成铁路铺轨,8月底商洛至商镇段开通。因王某诉求过高,拒绝拆迁,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致使中国铁路总公司提出改道绕行调整方案。若实施调整方案,火车将从设计时速120公里降为80公里,将造成800至1000万元已建成桥梁桥墩等重大损失。为确保国家重点项目建设,4月中旬,丹凤县政府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之后,丹凤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准予先予执行的裁定,由丹凤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4月23日,丹凤县政府依法对王某房屋进行拆除。拆除过程中,王某一家暴力抗法长达数小时,向工作人员和过往火车投掷汽油弹、石块、爆竹、烟花筒等危险物品,造成多名工作人员负伤。当晚,王某房屋被强行拆除,公安机关已对相关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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