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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的小区业主委员会 为维权业委会状告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0 |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你们报道之后,引起了沣东新城的重视,三桥街道办主动通知我们下周就可以去办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手续了。”近日,西安西郊华宇凤凰城业主代表刘先生给西部网打来电话,兴奋地告诉记者,业委会终于要成立了,保安打业主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了.

难产的小区业主委员会 为维权业委会状告政府

 

搜索相关报道,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冲突比比皆是。

 

西部网讯(记者 敬泽昊 彭芬)“你们报道之后,引起了沣东新城的重视,三桥街道办主动通知我们下周就可以去办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手续了。”近日,西安西郊华宇凤凰城业主代表刘先生给西部网打来电话,兴奋地告诉记者,业委会终于要成立了,保安打业主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了。

 

刘先生说,自从入住小区后,业主和物业矛盾就没有断过,特别是从今年6月底开始,因为停车费的问题,业主和物业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毫不夸张地讲“基本上天天打架”。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权,业主们被逼得没办法了,才不得不求助媒体。

 

前不久,西部网报道了华宇凤凰城业主们的遭遇,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回顾】。但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发现,华宇凤凰城绝非个例。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西安有九成住宅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纷争无法及时解决,甚至演变为暴力冲突。

 

网上搜索的民事纠纷88.1%和物业有关

 

其实华宇凤凰城业主近期的遭遇,近些年在西安多个小区屡屡发生,由纠纷最终升级为冲突的也比比皆是。有学者2012年底曾经做一个统计,通过百度网页搜索出总体的民事纠纷案例词条数高达670万条,其中物业纠纷案例词条数达到590万条,占到了全部民事纠纷的88.1%。

 

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业主委员会才能“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通俗点说,就是替业主监督、制约物业,这也是包括华宇凤凰城在内的各小区业主,积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原因。

 

“物业出售且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的。或者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两年的,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这两条是《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先决条件,包括华宇凤凰城在内的西安绝大多数小区都可以轻易实现。

 

接下来,物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30天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成立后60天内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并选出业主会员会。而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关资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及以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法律规定的程序全部走完,最多也只需要半年时间,但华宇凤凰城小区的业主们奔波了两年多,连筹备组都成立不起来。

 

难产的小区业主委员会 为维权业委会状告政府

 

华宇凤凰城业主们收集的业主签名,即使资料齐备,但两年过去了,业主委员会依旧没有成立起来。

 

成立业委会最长耗时10年

 

当然这还不是耗时最长的,据之前媒体针对成立业主委员会做的一份抽样调查显示,西安22家小区成立业主委员最短用了2-3个月,也有2-3年的,最长的竟然用了10年时间。

 

那么,成立业主委员会到底卡在了哪里?

 

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当小区条件达到设立业主大会的条件时,建设单位应当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的,业主可以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记者采访中发现,开发商、物业以及基层政府的不配合是业主委员会难产的主要原因。以华宇凤凰城小区为例,开发商不出具书面告知,而街道办又以各种原因拒绝接收相关材料,业主们奔波了两年多,却毫无结果。

 

在媒体报道之后,三桥街道办终于接收了华宇凤凰城小区业主的相关材料,并表示已上报相关部门,正等待批复。而刘先生表示,他愿意再相信街道办一次,实在不行就只有对簿公堂了,之前就有小区是这么做的。

 

难产的小区业主委员会 为维权业委会状告政府


 

陕西省高院的行政裁定书,意味着3507社区业主们“民告官”的维权获得了阶段性胜利。

 

为维权业委会把政府告上法庭

 

2013年,西安西郊3507厂社区的业主在成立正式的业主委员会两年无果后,将不给自己备案的鱼化寨街道办和雁塔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告上了法庭,并索赔40万经济损失。“3507社区是老旧小区,住了一万多人,小区的水电气暖需要改造,而这些事情关乎每一个业主的切身利益,如果不成立业委会就没有人来维护业主的利益。”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杨荣让告诉记者。

 

只是他们这个“未认证”的业主委员会,一直被物业和街道办认定为“非法组织”,街道办不承认合法性,物业便拒绝配合,并时不时恐吓威胁业主的维权行为。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职责的,业主可以自行组织成立业主大会。’我们按照法律办事,有业主支持,怎么就违法了呢?”杨荣让说。

 

但雁塔区法院和西安中院的判决,让杨荣让非常失望,“他们也强调我们没有备案,是非法组织,代表不了业主利益,但无法备案的原因也不在我们这啊。”

 

于是杨荣让又到陕西省高院申请再审,并终于在2014年底等来了高院的行政裁定书。陕西省高院经复查认为,雁塔区法院和西安中院做出的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裁判结果有误”,裁定撤销原裁定,并发回重审。

 

但从2012年开始,业委会几乎把所有的精力用在了打官司上,无法监督、制约物业,无法帮助业主维权,所带来的损失只有业主们默默承受了。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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