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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公积金可交物业费

发布日期:2015-06-09 |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我省近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进行了调整。职工及配偶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时限由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调整为五年以内。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我省近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进行了调整。职工及配偶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时限由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调整为五年以内。职工还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用于偿还其直系亲属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合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金额。




责任编辑: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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