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6月8日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张宝顺辞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王学军辞去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李锦斌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
昨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宝顺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接受张宝顺因工作变动辞去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这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决定任命李锦斌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议案》、《关于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锦斌代理省长的议案》。决定任命李锦斌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鉴于王学军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决定副省长李锦斌代理省长。本报记者叶晓
□李锦斌同志简历
李锦斌,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四川成都人,1978年9月入党,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法学博士。
1974年12月在吉林省通化市彩印厂参加工作,任政工干事;
1979年1月任长春师范学院团委干事;
1980年7月至1982年8月在长春师范学院政治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毕业后任吉林省教育厅干事;
1984年4月任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1985年9月任吉林省教育委员会干部处副处长;
1989年3月任吉林省教育委员会干部处处长;
1991年2月任吉林省教育委员会副主任(1989年7月至1992年7月在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1991年4月至1992年9月挂职任吉林省通榆县委副书记);
1992年9月任吉林省长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4年3月任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在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5年10月任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年10月任吉林省通化市委副书记;
1997年11月任吉林省通化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1998年1月任吉林省通化市委副书记、市长(1995年9月到1998年6月在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1年7月任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
2002年8月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07年4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3年4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
2013年6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
2015年6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省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