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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领导涉嫌收受贿赂自毁协议招商项目遭顶替 

发布日期:2016-08-24 | 来源:国信参要 
核心提示:近日,本编辑部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冠房地产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三冠)反映称:岳普湖县委书记张卫华、常务副县长王福,无视国家法律,滥用职权,不但没有依照合同约定拆除喀什三冠所拥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并交付土地使用权

      近日,本编辑部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冠房地产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三冠)反映称:岳普湖县委书记张卫华、常务副县长王福,无视国家法律,滥用职权,不但没有依照合同约定拆除喀什三冠所拥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公司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暗箱操作指使第三人公司,在该企业所依法拥有的土地上违法违规开发建设。同时,喀什三冠还举报了王福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


县政府自毁“公开招牌挂”


      喀什三冠反映称,该公司于2010年11月29日经岳普湖县工商局批准依法设立。期间,该公司已依法经县政府发改局、国土局、建设局等多家部门,通过招牌挂方式获得了相关岳国用(2011)第E031号(出让宗地编号为G2010---24)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建设权。并与县政府和国土局依法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书》、《国家建设用地使用合同》。并按照建设局“岳城规意字(2011)8号关于《岳普湖县建设规划条件变更通告》”的要求进行了第二次设计。


      同时,根据2011年1月10日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喀什三冠已向县政府支付了全部出让土地价款。


      之后,岳普湖县却因人为原因没有履行合同义务,不但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合同标的项下的土地上建筑物依法拆迁完毕,也没有将土地如期交付给喀什三冠。


      更严重的是,县委、县政府在未经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默许喀什百利科房地产公司(下称喀什百利科)在已经属于喀什三冠合法拥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并且已建项目至今未取得合法批准的开工建设手续,属于违章建筑。


      当地政府无视喀什三冠多次书面函告,根据国家合同法相关规定,由于县政府相关领导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给喀什三冠方面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其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


六年维权呼吁无人理睬


      记者调查中了解到:根据喀什三冠与县政府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37条约定:“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千分之一向采让人给付违约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为此,喀什三冠方面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截至2016年5月31日,县政府应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在没有与喀什三冠达成共识前,责令喀什百利科立即停止该地块上所有建筑物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停止一切非法侵占经营行为,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2、退还喀什三冠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400万元或在两个月内返还土地。


       3、支付截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的违约金790万元。


        4、依法赔偿设计费、交通住续费、考察接待费、招商发布会办公室装修及工人工资等370万元。


        5、依法赔偿5年来土地增加溢价费额约1000万元。


       以上价额合计,共计2560万元,喀什三冠并依法要求县政府一次性返还已经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相应损失补偿费底线额1200万元整。


       然而,至今岳普湖县方面对喀什三冠依法维权追讨不予理睬和答复。


       喀什三冠企业负责人回忆说,近六年来,由于他们房产项目迟迟不能开工,先后几十次从山东青岛千里迢迢来岳普湖县联系催促商讨项目启动等事宜,均无结果。


政府乱作为导致企业陷入绝境


      根据喀什三冠与县国土局的合同约定,项目应在2011年6月1日前开工、2013年6月1日前竣工。


       因此,公司方面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筹备规划,并于2011年6月,经县政府牵头推荐,在喀交会上举行了商业步行街项目的市场宣传新闻发布会,得到当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期间,先后收到了部分客户交来的商品房认购金共计500万元。


       但由于县政府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拆迁,致使该公司开发建设项目拖延三年多时间无法组织实施,因此当地客户们无法接受。


       由于喀什三冠迟迟不能正常开工,预定房屋的客户纷纷要求退款、索赔,使得该公司处于被动局面。办公室及工作人员遭到当地老百姓的多次围堵而无法正常营业,陷入困境之中。


       此后,该公司与县政府多次交涉,要求给予赔偿所造成了一切经济损失,但县委县政府领导不予理睬。


喀什三冠的举报信


受害企业亿万元向谁问责?


       据调查证实,喀什三冠整个商业步行街项目的规划、设计,均按照岳普县建设局的要求,分别进行了二次设计,花费180万元,并已经获得了建设局的同意。


       在该公司项目工程被人为原因拖延两年之后,于2013年8月15日,收到县建设局发来的拆迁完成“三通一平”准予开工通知书。但是,县委书记张卫华百般刁难,将规划局已批复盖章的设计方案再次全部推翻,并指使规划局重新设计。


      后经喀什三冠查证:县委书记和县长私下早已与当地的喀什百利科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未经喀什三冠的同意,允许喀什百利在本属于受害企业的土地上违法建设施工。


       由于喀什三冠项目不能依法开发建设,致使预期1.5亿元的经济回报化为泡影,并造成该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500多万元。


       2016年5月,张卫华书记与县长、副县长均拟分别提拔调任。他们此时意识到喀什三冠问题不处理好,后果会很严重。为了摆脱此“麻烦事”,他们欲一次性给该受害公司700万元了事,遭到回绝。


       于是,喀什三冠于2016年6月8日,向当地政府正式致函,要求在6月20日前一次性交付给该公司已交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应补偿费用1200万元,但对方一直置之不理。


      据调查,在喀什三冠房产项目的实施中,岳普湖县委组织各科室领导科员先后5次(每次10人)到山东青岛进行所谓的“实地考察”,实际上是游山玩水。喀什三冠作为接待方给与了高规格招待应酬,按要求呈送高档礼品,付出了50多万元的代价。


      内部知情人还透露说,时任常务副县长的王福,还分别在2011年中秋节前和2012年收受喀什三冠5万元、20万元银行卡。而对于公司项目开工的事儿,直点头承诺不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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