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汉中市镇巴县巴山镇活水社区田湾小组麻沿河村部分村民反映镇巴县巴山镇人民政府领导涉嫌滥用职权、偷梁换柱致百姓生命于不顾,暗中玩弄手法将该村仅有的保命水耕地由临时租用强行变为永久性征用地并让人非法开办砂石厂以及当地高速公路在建设初期愚弄村民,致使高速永久用地涉及的农田、房屋、地面附属物等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后期对该村村民的保命农田堆渣不采取复垦也不让村民自行复垦等事。
麻沿河一村民说:“镇领导本来要站在村民的位置考虑问题的,他们一直说地是高速上永久征用的,啥意图。再说砂石厂非法占用的地以前是水田,当时只说租用,如果说征用的话 1万4一亩我们不可能给他征用的。镇上说的我们的地临时用地在使用约一年后,群众多次找到乡村要求变更为永久性用地,那都是骗人的话,既然我们的地每亩地一年5500元,还有其他费用,三年要多少钱?我们放着多的不要,要少的,还把地贴赔上,谁信呢。砂石厂非法占用的2.93亩水田后来他们进行了补差,那是中铁十八局补的超期占用耕地的钱和复垦费。我们应得的钱还没给够”。
群众还说麻沿河河道改道属实,当时镇村干部让签字,只说所占田地以后1亩按1.5亩补偿,林地1亩按0.5亩补偿,河道改道后地也补了,修高速路高架桥又占了。当年留守村庄的都是没文化的老年人,镇村干部说高速路高架桥占用的土地恢复,他们会出面要求政府出钱恢复的,为了国家重点项目为了子孙后代,国家建桥梁大家要支持让步,再说也不碍事,将来桥下面仍然可以种庄稼,大伙也觉得镇村干部说的有道理,所以一部分群众就答应了。可现实是这些土地大部分在桥梁的红线范围内,土地是村民的命根子,关键如今地没了。
还有高速建设单位中铁十八局、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单位临时租用群众水耕地、农田以及林地约近百亩作为堆放隧道弃渣场地。当时国土、林业以及镇村干部帮村民与中铁十八局施工单位达成了土地临时租用意向,租赁期限为3年,支付了部分的费用,期满后由租用单位进行全面复耕,后来高速建设单位进行了补偿,叫村民自己复垦,现高速公路已建成投入使用长达6年之久,群众想复垦,镇政府领导却说这片地是永久性征用土地。
堆放渣石的土地是麻沿河群众赖以生存、不可再生的耕地资源。希望相关部门责成调查组将麻元河高速路段所租用的土地资料进行公布,将其没有征用的土地追回,退还给老百姓进行合理的利用。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群众,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百万防洪渠被毁 砂石厂手续成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第二十条 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
在镇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了解到,砂石厂没有采矿证,也没有征地,所有手续最近在申办中,砂石厂占用的2.93亩土地和堆放弃渣的场地都是临时用地,永久用地是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扶贫办、市场监管局主管领导以及当日值班领导因多种原因在其单位未能见人。在镇巴县水利局办公室说到巴山镇活水社区田湾小组麻元河村民反映砂石厂把污水直排河道并挖断防洪渠的情况,王主任和河道管理站站长均说这个防洪渠不是水利局修的,可能是当时建包茂高速时修的,媒体了解防洪渠这事局里要调查了解完后方能告知详情。据知情人告知,防洪渠是水利局水保站站长张某找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要了几百万,让张的亲戚许某牵头修建的(约1.5公里)。而巴山镇政府邓成发副镇长说他是当地人,在高速公路征地时他是该村村支书,他也经常去砂石厂,那里的情况他最了解,我们不禁要问该砂石厂在邓副镇长的眼皮下非法开采多年,防洪渠遭到肆意破坏,这位副镇长都做了那些工作。镇政府提供的该砂石厂的营业执照和临时用地征地协议书,该沙石厂注册的名称为镇巴县明奎建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提供的临时用地征地协议书,临时征用麻杨(沿)河唐家河坝土地3.6亩(2.93亩填渣后土地面积增大),使用期为10年,协议签订日期为2017年10月25日。我们这里不仅要问,市场监管局在该砂石厂没有用地证明的情况下,如何核发营业执照的?因为这份临时用地征地协议书签订日期晚于营业执照,这是一个谜,需要进一步了解。砂石和金属矿山一样属于矿产资源,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属于国家拥有。
高速项目知情人: 镇巴租地猫腻多
村民问中铁十八局项目部知情人渣场的情况,那一块儿是临时的还是永久性的。
知情人:渣场肯定是临时的嘛。当时沟底下那个水田地是国土上征的。林地嘛就是林业上征的,国土当时让我们办了临时用地。又叫补了八块的复垦费。当时催我要第三年的,最后我给人家交了,要的是三年的临时地的费用,再加上复垦费用,应该还有青苗补偿费用。
村民:青苗补偿费是六百块钱一亩。这个按照你们出那个八块钱一个平方的复垦费的话,那不是加出来的数字不对,那么他们给钱就没有给够。
知情人:当时施工单位是两年的临时征地,而后不够用,然后又补了一年。我们的渣场只要是除了这个公路的两个坡角以内的是永久性征地之外,其它所有的征地都是临时征地。
村民:可是镇上提供的是6块钱一个平方的复耕费。
知情人:8块,跟我们收的是8块,这事儿我记得很清楚。有复耕费的就是沙厂那片,还有向洞口去的那个便道那一块儿,那些地,那都是有复耕费的,只要是有复耕费的,那就是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它就是需要复垦费的,永久性用地它不需要复垦的,在红线之内的就是永久性征用的。
村民:它是为了想把那个一次性把征到位嘛,以后他们政府想搞个啥,政府把地给收了,你们给那个钱,三年的,一年是5000,三年就是15000元,,再加上8块钱一平方的话,就不是14000元了,他们给老百姓的是14000元。
知情人:我跟你说他们给你的是什么钱啊,当年给的是临时用地的费用,青苗补偿的费用,应该是一年一给,比如说这个地我是征了三年的,我应该给了三年的费用。然后是这个复垦费,按道理说是不应该给你们的,这个土地复垦费是什么东西,是由我们把这个地复垦了,或者是政府把这个地复垦了。是不给你们的,又不需要你们恢复,他那边偷梁换柱了,偷梁换柱,偷换概念。当年给的加上复垦青苗费费应该有22000左右了吧。
知情人:我们给水利局交了30万到40万的复垦费。国土收了我们一笔复耕保证金,按道理说收了我们复耕保证金就不能再收我们的复垦费。复垦保证金那意思就是说我们不复垦,他们拿着这笔钱去复垦去。我们交了复垦保证金,到水利局又交了那个复垦费。水利上那个叫张明辉,当时就说给他们一笔钱,然后就叫他们去复垦嘛,我们就给了他们一笔钱,意思就是说他们拿到那笔钱马上进行复垦,按道理是他们复垦完的话,国土把那笔钱应该是退给我们的。
按中铁十八局项目部知情人说的,1.弃渣场所有的土地都是临时用地。2.谁截留贪污了群众应得的土地临时租用金和土地复垦费。3.交重的复垦费哪里去了,是否进了私人腰包。4.政府为啥极力将区域内的土地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