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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南郑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遭网上举报被免

发布日期:2015-04-02 | 来源:华商报 
核心提示:记者从南郑县相关部门获悉,县纪委已在3月30日晚对周宝琳展开调查,发现网帖中反映办公用房超标等违纪问题属实,3月31日晚,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周宝琳南郑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3月30日晚开始,南郑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周宝琳就处在风口浪尖:县纪委对他进行调查,因为党校有职工在网上匿名举报。昨日,华商报记者获悉,周宝琳已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职工网上匿名发帖举报

      3月30日,网上一则匿名帖子引起关注:“我们是陕西省南郑县委党校的职工,现向上级有关单位领导如实反映南郑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周宝琳在该校任职8年来,存在多起严重违纪违法事情,党校广大教职工对此意见很大,但大多数职工都敢怒不敢言,大家都抱着‘混日子’的心态去应付每天的工作。”

      网帖称:周宝琳上任多年来,办公用房一直严重超标,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周宝琳为应付“八项规定”,把原办公二楼30多平方米以上房子伪装成两个独立办公房,其实还是周宝琳占用;在办公楼一层,周宝琳还占用一间房约25平方米(用于自家厨房和儿子住室)。

      网帖还称,南郑县委党校自从来了周宝琳,每次评优评先进,从来不公开唱票、计票、监票,每次教职工投完票后就走了,最后由几名校领导坐在一起商议确定。

      帖子还提到,南郑县委党校一直以来办公条件差,广大职工多次向周校长反映希望改善办公条件,然而周宝琳却在职工会上多次解释办公条件差,得不到改善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大地震后,县委、县政府18个部门迁入党校办公,至今不仅没有给党校交过一分钱房租,党校还每年为18个部门所占用的办公房投入大量资金维修房屋、改造水电设施,据政府有关人员讲,他们所占用党校办公房是付了租金及相关费用的。

      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月31日早,南郑县委党校内,周宝琳二楼办公室门锁着,据同事介绍,周宝琳去了纪委。随后,电话中,周宝琳表示,自己现在配合纪委工作,不方便接受采访。

      据了解,54岁的周宝琳是城固人,2007年任南郑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至今,为正科级干部。

      党校一工作人员介绍,周校长办公室在二楼,他需要经常值班,有时候值班时会让妻子在一楼房间里做饭,儿子也会过来吃,周校长妻子和儿子并不常住在一楼那间房子里。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南郑县相关部门获悉,县纪委已在3月30日晚对周宝琳展开调查,发现网帖中反映办公用房超标等违纪问题属实,3月31日晚,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周宝琳南郑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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